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对梅州平远产业园(原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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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况

梅州平远产业园位于平远县大柘镇与石正镇交界处、与县城毗邻,前身是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始建于2002年,2008年6月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市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8〕248 号);根据批复,规划园区面积4.0平方公里,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木材深加工(家具、纤维板)、建材、新材料新技术等为主导产业;除现有已引进的木材加工业、建材(水泥厂)外,未开发用地将不再引入木材加工企业、建材业,以汽车零配件、运动器材等机械制造产业和通讯设备、计算机配件、家用电器等电子信息产业为主,主要为来料加工产业。

2013年11月,更名为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粤经信园区函〔2015〕3066 号)。

2016年7月,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6〕385号)。

2018年2月,被列入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面积为400.01公顷,主导产业为稀土材料、家具、机械等。

2020年12月,经评审后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面积为386.51公顷,并定名为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4年7月22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统一规范省产业园命名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4〕12号),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园工业园更名为“梅州平远产业园区”。

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工业园400.01公顷内工业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毕,剩余工业用地指标不多,为更好地促进平远县社会经济发展,平远县人民政府在产业园周边地块,依托梅州平远产业园区进行扩园。为此,园区管委会拟对区域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本次扩园及规划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结合《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上层规划对整个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进行调整;二是根据产业发展形势优化调整开发区主导产业。园区扩园及规划调整后开发区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口及用地规模具体如下:

1.发展定位:协调相关规划,综合考虑规划区发展基础及横向对比优势,深度融入平远“一城一区一带”发展格局,构建“1+N”绿色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以电子专用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稀土新材料为核心的先进材料首位产业,加快培育以天然冰片为重点的特色南药产业,做精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结合火车站片区综合规划,打造成为集生产发展、商业办公、智慧物流、旅游服务为一体的新材料产业示范高地及平远县综合交通枢纽门户,为平远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总体产业规划:扩园及规划调整后,园区以新材料、特色南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居建材及现代服务业等为主导产业,同时结合园区发展基础,通过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形成产业特色明显、产业结构优化联动的发展格局。

3.人口规模:扩园及规划调整后,南部园区总人口规模为4.5万人,北部园区为0.55万人。

4.用地规模:扩园后,园区总用地面积为792.95公顷,包括:①南部园区654.21公顷,范围为:园区北连平远中心城区,西侧靠自然山体,南侧与石正河相连,东以济广高速为界;②北部园区138.74公顷,范围为:位于平远县城东部,北至省道S332,西至国道G206改线,东至柚树河。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园内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及少量的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恶臭等。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各敏感点地面浓度最高贡献值和叠加值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表明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规划实施后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气正常排放下不会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现象,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园区内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等。规划实施后,园区将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南部园区分别依托平远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北部园区废水依托拟建的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鉴于现状乌石涌和石正河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规划实施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接纳区域新增废水并正常排放下,纳污水体的主要污染物出现了超标现象。为此,本次结合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等方案,对其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目标可达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南部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的实施将为园区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纳污水体能够承载园区的开发建设,纳污水体水质目标具备可达性。在事故情况下,外排废水排放浓度较大,对水环境将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3.噪声:主要来自企业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在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厂界噪声总体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为避免交通噪声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点及声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规划实施后,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及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园区内对地下水环境有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包括: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企业污水预处理系统等区域。在加强地下水防渗及监测巡查条件下,本次规划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故主要是集中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或燃烧爆炸等。通过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园区内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入园建设,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要求工业企业落实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产业布局。

2.废水:严格控制入园产业类型,严禁专业电镀、制革、漂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入园,严禁引进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和一类污染物的项目;进驻企业应节约用水,尽量提高中水回用率;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集中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乌石涌、柚树河等地表水体。

3.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道路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对机动车作出适当的限速及禁鸣要求,并在环境敏感点周围加强绿化,采取隔声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固体废物处置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宜尽可能回收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及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等。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规定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本次扩园规划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扩园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规划园区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园区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查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及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53-8841318

电子邮箱:yqhb8841636@163.com

地址:广东省平远县工业园三期南平大道东13号

九、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雷工

电话:020-83525104

电子邮件:gdhjx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02室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