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10时,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巡查发现黄河六路渤海十路一家商户在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并现场取证联系彭李派出所到达现场处理。
彭李派出所办案人员依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规燃放燃化爆竹的商户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执法队员现场对违规商户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该商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会引以为戒,也会告诉身边的朋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商户负责人表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危害人身安全和环境卫生。彭李街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的安全和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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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综合品质彭李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