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曝光力度,提高震慑,以儆效尤。现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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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3年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套高收费、虚计收费、超限制范围使用医保支付等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对北海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北海北医康复医院、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合浦县星岛湖镇卫生院、合浦康博医院、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合浦县石康镇中心卫生院共9家医疗机构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约谈医疗机构,责令加强医保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经2023年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查出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常规医疗用品(限药店使用)超范围使用、医保支付金额大于销售金额、药品系统结存数与实际盘点数不符、无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销售小票明细与医保结算单明细不一致等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行为,对北海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园路店、北海佳禾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廉东分店、北海市海城区宝岛药店、北海市海城区和寿堂药房、北海市海城区汇医堂药房、北海市海城区济仁大药房明基市场分店、北海市海城区济仁大药房侨港水厂路分店、北海市海城区永春堂药店、北海市海城区永佳药房公务员小区分店、合浦县荟源药行、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海北京路二分店、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海广东南路分店、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合浦丰门岭分店、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合浦石康镇分店、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合浦西华分店、合浦县白沙镇森林大药房、合浦县陈和堂大药房、合浦县廉州泰永药店、合浦县山口镇康达药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北海北云市场店、北海佳禾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奎文路二分店、合浦县国立药店、合浦县健传大药房、合浦县西场全顺大药房共24家定点零售药店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约谈定点零售药店,责令加强医保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3个月。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履职尽责,按照诊疗规范向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对重度违约的,将根据《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解除协议,3年内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对涉嫌违法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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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海医保; 爆料/商务合作: 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