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20~30年代日本为了实现称霸世界的野心,一直在大力扩充军事实力,海军则是重中之重。虽然日本签订了《华盛顿海军条约》,但该条约对日本的实际约束有限,日本通过各种方法绕过条约建造大型军舰。像“妙高”级重巡洋舰、“高雄”级重巡洋舰的实际排水量远远超过《华盛顿海军条约》中规定的上限。今天跟大家说说当时日本海军一型很有特色的重巡洋舰,配备重炮的同时还拥有很强的航空属性,可以携带8架水上飞机,这就是“利根”级重巡洋舰。
“利根”级刚开始时是作为“最上”级巡洋舰的后续舰进行发展的,因此命名上仍然使用河川名进行命名。但是和“最上”级不同,“利根”级舰体下水之时,《华盛顿海军条约》已经失效,“利根”级随即整体调整为重巡洋舰规格,成为日本海军首款非条约型重巡洋舰。
有网友可能要说,“最上”级不是重巡洋舰吗?因为有《华盛顿海军条约》的限制,日本在设计“最上”级时配备的是三联装155毫米主炮,这就不算重巡洋舰了,条约规定是203毫米(8英寸)口径。后面需要的时候,“最上”级可以迅速更换为双联203毫米主炮,“利根”级也是这个设计思路,先安装三联装155毫米主炮。只不过“利根”级船体下水的时候,《华盛顿海军条约》过期失效了,所以干脆连伪装也省了,直接上双联203毫米主炮,成了重巡洋舰。
不过“利根”级的设计很有意思,其4座双联203毫米主炮炮塔全部布置在前甲板上,这很少见。其中1号炮塔和2号炮塔炮口朝前,3号炮塔和4号炮塔炮口朝后,后部甲板则全部布置航空设施,使“利根”级能够携带更多的水上飞机进行作战。理论上“利根”级可以携带8架水上飞机,实际上只能携带5~6架,不过这也很强了,二战时期各国重巡洋舰一般只能携带2~3架水上飞机,双倍优势了。“利根”级适合作为航母舰队的侦察舰。
主炮炮塔全部前置的优点是可以为弹药舱提供尽更好的装甲防护能力。另外舰身后部全部用作水上飞机作业使用,也避免与主炮太过接近而导致主炮射击时冲击波损伤飞机(二战大型战舰搭载的水上飞机部署在舰身中部的很多,都有这个问题)。
“利根”级的武备除了203毫米主炮和水上飞机外,还配备有鱼雷,这是日本重巡洋舰的一大特色。共配备了4座三联装610毫米鱼雷发射管,使用九三式氧气鱼雷。九三式氧气鱼雷是二战日本海军的秘密武器,航速36节,最大射程达40公里。太平洋战争中,美国海军没少吃这种鱼雷的苦头。九三式氧气鱼雷威力巨大,缺点就是不太稳定,也就日本海军敢用(想起下濑火药了)。
“利根”级还配备有4座双联127毫米大口径高射炮和6座双联25毫米小口径高射炮,在30年代算中规中矩。太平洋战争后期,防空能力得到加强,增加至60门25毫米小口径高射炮,并配备3部雷达。不过在美国海军压倒性数量优势的航母编队面前,“利根”级的防空系统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理论上看,“利根”级这种主炮全前置、后部搭载水上飞机的设计可以让其发挥很大作用。但在日本海军的实际使用中,需要“利根”级配合作战的舰队,要么搭配有航空母舰辅助作战,要么舰队中其他舰艇本身也携带了水上侦察机,“利根”级专门腾出后甲板加强航空作战能力的效果并不明显。其实成鸡肋设计了,炮战的话因为少了一座双联203毫米主炮,火力明显不如“妙高”级和“高雄”级重巡洋舰。同时因为前后甲板已经堆叠了大部分的装备,“利根”级重巡洋舰的防空火力也不是很突出。
由于并不实用,最终该级舰只建造了2艘,并没有进行大批量建造。不过话说回来,其实就算想批量建造,日本也没这个资源,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建造并能完工的大型军舰屈指可数。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两艘“利根”级重巡洋舰全部参战,参加了许多重大战役,例如偷袭珍珠港、中途岛战役、阿留申群岛战役等。不过在历次作战中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战果,存在感并不强。后来二号舰“筑摩”号在莱特湾海战中受重创不得不自沉(被日方驱逐舰用鱼雷击沉),悲催的是负责执行击沉任务的驱逐舰后来也被美军飞机击沉,“筑摩”号上的舰员最终无一幸存。
1944年10月首舰“利根”号在锡布延海被美国飞机击伤,后返回日本本土维修,一修就是大几个月。由于战争后期日本丧失制海权,“利根”号没有再出航,一直留在港口内当训练舰使用。1945年7月美国舰载机空袭日本本土,“利根”号舰体严重受损并搁浅,舰员被迫弃舰,战后被打捞并拆解成废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