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生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分别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及录取、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详见↓
复旦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8000人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消原培养单位的学籍。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等信息,因不符合报考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学校,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4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学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关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采集本人图像等手续。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报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8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
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学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学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实行“四证合一”培养。“四证合一”研究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进行全日制定向培养,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达到培养要求者取得“四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四证合一”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应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须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精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未履约者将不被录取。
十二、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4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5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若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学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 10246
联系部门: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https://gsao.fudan.edu.cn
地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电话:
邮箱:
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访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前往链接:https://gsas.fudan.edu.cn/sszsml2025/index.html ,查看《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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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1个,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10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
第三条 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硕士生招生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第六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000多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多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多名,包括公共管理硕士(MPA)约26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和EMBA)约1365名(含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约836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约529名),技术转移硕士约100名(含全国统考约85名,单独考试约15名),工程管理硕士(MEM)约600名(招生计划约440名已分配到具体学院在招生目录中公布,另约160名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招生学院)。
第九条 招生计划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等方式招生人数及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在推免招生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公布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和当年生源情况调整。
第十条 推荐免试招生计划见 《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
第十一条 专项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学校集中优势学科专业招生。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医学专业研究生约20名(含喀什专项),理工专业研究生共约20名(含至少5个工程硕士),其他专业研究生共约15名。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名(含推荐免试招生)。
各专项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学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TOEFL、IELTS等相当);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规定: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条件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技术转移硕士报考条件参见 《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报考条件者报考无效。
第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①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③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办法见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⑦“强军计划”考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单独考试英语、单独考试数学科目和相应专业的专业课。
⑧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⑨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以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试科目为337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网上确认要求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④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⑤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八条初试与复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初试科目见《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复试由学校组织,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一般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招生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遵章守纪、诚实考试。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技术转移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合格/不合格)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相关加试办法在招生院系复试方案中公布。
第二十条 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还需要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人事档案不能调转到学校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需要,开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有关专项招生政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服务项目考生及报考普通计划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且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专项计划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第二十五条 校企联合培养招生。“联合培养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校内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各联培基地招生简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费与奖助。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标准。详见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gk.sjtu.edu.cn)-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同时,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www.gs.sjtu.edu.cn)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学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咨询和联系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网站:https://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网站:
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
email: yzb@shsmu.edu.cn
3.学校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专业介绍详见https://yzb.sjtu.edu.cn/post/2551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s://yzb.sjtu.edu.cn/post/2592
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b.sjtu.edu.cn/post/2593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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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二、招生原则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支撑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为目标,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为原则,全面支撑教育强国建设。
三、招生类型
学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统筹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3)“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1)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详见学校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 报考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具体报考条件前往链接(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8/3678.htm)参考附表1《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览表》。
7.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5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
8. 报考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9. 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骨干人才计划资格须经生源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详见同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左右,经学校确认准考资格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有意愿报考中德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
(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的所有专业,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学校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结合录取考生具体方向实行专业学院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双注册、联合培养。
七、初试
1.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八、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分数线。各学院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阶段的考试内容、形式和成绩占比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3.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九、录取
1.录取程序
(1)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同济大学,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4)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2025年单独备案收费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2,按总学费收取学费。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十、学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翻译硕士学制2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年,风景园林、生物学、法律、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项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各专业学制为3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十一、培养校区
1. 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
2. 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
3. 沪西校区:医学院。
4. 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采用工学交替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产教融合基地结合培养方案确定。
十二、其他
1.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住宿严格接照《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执行。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
2. 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进行适当调整。
3. 《2025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6. 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www.tongji.edu.cn)查阅。
7. 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8.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9.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初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10. 学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已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
十三、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联系邮箱:tjyzc@tongji.edu.cn
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申诉邮箱:jcc@tongji.edu.cn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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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1
招生学科目录
考生须在报考前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明确招生院系、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含“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即招收人数)、推免招生计划、初试科目、总学费、学制(即基本修业年限或基本学习年限,以下同)、备注等信息。其中,“招生计划”供参考,最终招收人数可能根据生源情况、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并综合学校发展要求等有所调整。
02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即2023年9月1日前毕业)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学业水平须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满足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学业要求(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备注)。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前置专业一般应与所报考学科(方向)相关。
5. 报考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4届及之前本科毕业生),且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6. 报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建议从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 在校研究生若报考学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校级证明。
3. 学校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4. 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
03
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相关工作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及各院系工作细则。
特别提醒: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作修改。凡因逾期,或因不符合报名报考条件、要求,或因填报虚假信息及误填、漏填信息,或因提供虚假材料及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等原因而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
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注意事项与说明:
(1)“预报名”与“报名”皆为有效报名。
(2)考生报名前须确定是否符合学校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名报考条件、要求的,将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并按照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本简章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4)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应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选择“报考点”遵循如下原则要求: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本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②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以“工作所在地”选择“华东师范大学(3111)”报考点的考生,须提供本人2024年起连续6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其中的2024届毕业考生仅须提供本人2024年起连续3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
上述要求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学校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另行通知)。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级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2)根据上级相关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2025年骨干计划面向04教育学、07理学、08工学、10医学、14交叉学科等门类下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招生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规则等近期另行公告。
(1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须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相关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规则等近期另行公告。
(14)“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教育硕士研究生结合招生项目”近期另行公告。
2. 网上确认
考生应密切关注并按照相关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应积极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04
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
2. 各招生学科初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下旬至4月初。部分招生学科计划数分配至研究方向,复试录取按照研究方向排序(见招生学科目录备注说明)。
复试将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将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进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含调剂)各项工作届时将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中公布。
05
录取
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06
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一般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并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07
学费、奖助和住宿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招生学科目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当年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08
学制、学历和学位
学制因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学习方式等而异,详见招生学科目录。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09
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前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其中,在校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考生,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或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考试真题。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遵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
(四)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待教育部部署后再行公告。
10
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对招生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投诉,可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
11
联系方式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最新、最全信息)
2025招生目录见研招网
2025年招生学科目录(按招生院系):https://yjszs-ks.ecnu.edu.cn/zsml/sszsml/index/2025
2025年招生学科目录(按招生学科 排序):https://yjszs-ks.ecnu.edu.cn/zsml/sszsml/indexYjxk/2025
*招生简章若有更新,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华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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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要变化
1. 新增卓越工程师学院,以项目制为牵引,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招收培养工程硕士。
2. 新增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体育、图书情报5个招生专业。
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
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25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
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无须在所报考专业本科进修。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学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1)若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华理-德国柏林工大双学位班,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若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通用中文班,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校2025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 四)学校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实施本硕一贯制培养模式,只接收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
(五)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全日制专业只接收推免生,不接收统考生;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统考报名。学院学生依托专业学院进行培养,学费标准和相应专业学院一致。
四
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硕士研究生专项的报考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须于10月15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ecust.edu.cn)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不准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
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
复试及录取
(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
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
其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5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学校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和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产教融合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校内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产教融合基地实践。产教融合基地实践期间,基地若提供宿舍,校内原则上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各产教融合基地招生简章。
(五)学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报考学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七)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九)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十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yzb@ecust.edu.cn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十一 招生专业目录
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 附件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附件四:华东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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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已公布
查看
相较于去年有如下变化
1.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新增“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
2.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新增“国际事务”专业学位硕士
3. 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四个专业学位学费有调整
更多问题可发送邮件至:shisuyzb@vip.126.com。
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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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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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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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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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2025年,学校拟与塔里木大学-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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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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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① 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三)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 推免生的报名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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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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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 学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等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 网上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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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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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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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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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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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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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
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招收定向与非定向就业考生,其他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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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制及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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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目录。
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学院(中心)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松江校区。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情况以学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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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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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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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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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网址:https://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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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总体计划2885名
比去年计划增加95名
7个学科门类15个一级学科
17个专业学位19个专业领域
合计85个专业方向组
新设2个专业
新增5个研究方向
重点学科
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应用经济学
4个财政部重点二级学科
会计学、财政学、统计学、产业经济学
6个上海市重点二级学科
金融学、会计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统计学、西方经济学
6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
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个上海高校高峰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专业上新
2个新设专业
经济学院
劳动经济学
数字经济系
数字经济
5个新增研究方向
经济学院
金融(大数据金融)
非全日制
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
金融(人工智能金融)
全日制
金融(金融与人工智能应用)
非全日制
金融(法律金融)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新金融)
全日制
重要变更事项
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招生
自2025年起,各学术学位统一采取按一级学科招生,各二级学科作为培养研究方向,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别划定复试分数线,统一进行复试,根据综合成绩和研究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入学后对应的培养专业与申请毕业、学位专业请扫码查看《上海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对照表》。
报考条件变化
金融(资产与财富管理)、会计(会计与财务精英)不设置工作年限要求。
初试科目调整
调整后部分专业初试科目情况详见下表。
培养革新
每个专业开设 4个层级AI+CORE课程
为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 4类AI助手
构建面向未来的财经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式培养生态体系
发展优势
与来自42个国家/地区的
283所高校与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在联合教育、科研合作、师生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
硕士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达97.17%
人均获得面试机会22.18家次
平均获得工作机会4.52次
500强单位入职人数占硕士毕业生27.0%
博士毕业生进入各级高等教育单位从事教职占比36.27%
上海市唯一一所全部校区位于
中心城区的双一流高校
30分钟通勤陆家嘴
愿每一个梦想都被温柔以待
每一颗求知的心都能找到归宿
这段关于成长、探索与绽放的旅程
我们在时光的转角
与你相约,共赴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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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01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02
专业目录
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usst.edu.cn)《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推免生数将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作相应调整,并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确定。
03
学制
学制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04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当年录取通知书)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05
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以及有关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将单独划线。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确认
-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参考: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06
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07
复试
(一)学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08
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09
调剂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10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11
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12
其他
(一)学校《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校202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专业招收单考生,其余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四)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3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usst.edu.cn
上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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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2
学术和专业学位各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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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4
学术和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初、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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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考研信息
请进入链接:
https://yjsb.shcmusic.edu.cn/2024/1008/c2675a54943/page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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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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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
学校简介
详见学校官网介绍:
https://www.sus.edu.cn/xxgk/xxj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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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
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要求
(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划招生数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
https://yjsc.sus.edu.cn/info/1069/3391.htm
(扫码可直接跳转)
(二)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组成、分值及大纲
参照学校研究生院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通知:
https://yjsc.sus.edu.cn/info/1070/3353.htm
(扫码可直接跳转)
四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相关证明须在复试时提供。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限报专业:非全日制体育专业学位硕士(运动训练领域)。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获得过奥运会(含冬季奥运会)比赛项目或武术项目的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等级锦标赛或联赛)冠军的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必须是最高级别赛事,分站赛成绩不在序列中);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或联赛、冠军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四)同等学力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除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外,其他各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
2.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须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仅限于全日制相关专业,推免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
(六)报考学校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限报专业:体育专业学位硕士。
3.在近2-3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的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13)报考体育专业硕士学位(代码045200),如前置专业不属于教育学门类中的体育学类,应提供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明(其他项目须提供本人最高等级比赛经历或获奖证明最多2项)供学校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考。
未设国家运动员等级的项目,跨专业报考应具备下列经历及成绩(之一):
1.参加过亚洲或世界级体育运动比赛。
2.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或团体项目前六名。
3.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全国体育院校锦标赛获得最高水平组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或团体项目前三名。
4.省(区、市)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获得最高水平组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或团体项目第一名。
请按报考领域在10月23日13时之前(以邮件时间为准)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邮件主题:25跨考。考生须在邮件中写明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和联系电话。
研究领域
学院
电子邮箱(#替换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
体育教育学院
tjyjs#sus.edu.cn
刘老师
运动训练
竞技运动学院
jjydzs#sus.edu.cn
吴老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参加学校单独考试考生须持《同意报考证明》。
3.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推免生复试面试时须提供本科期间完成全部应修课程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获奖证书及各类科研成果、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休闲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在复试时考查运动技能,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准确发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八
毕业生就业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
学费、奖助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6.4万元/学年,翻译专业硕士1.2万/学年;全日制其他专业硕士8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体育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1.3万元/学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3万元/年,第三学年1.5万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5万元/年,第三学年2.8万元。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
非全日制硕士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暑假集中授课。学校提供有偿住宿(仅限于授课期间);录取后的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保留原籍。
十一
其他
(一)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出示4门相关专业的本科成绩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学校研究生请参见后续发布的《2025年上海体育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请考生关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
(六)本招生简章执行过程中,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电子邮箱:yzb#sus.edu.cn(将#替换为@)
资料: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