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对25名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凌波,公民身份号:45092119870725003X,住: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河南中路87号,申请执行标的:139679.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莫家字,公民身份号:450332200102110612,住址:恭城瑶族自治县票木锡矿二区413号,申请执行标的:77283.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标的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甘鸿博,公民身份号:45212819890926351X,住址:崇左市扶绥县渠旧镇渠旧村联街41号,申请执行标的:103335.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标的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春林,公民身份号:45010419681026051X,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8号,申请执行标的:718223.09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灿福,公民身份号:450111198812300610,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西村1队28号,申请执行标的:718223.09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廖熙兰,公民身份号:450603198111251227,住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建设路23号,申请执行标的:718223.09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梁贵华,公民身份号:450111196911123075,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27号,申请执行标的:718223.09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莫显青,公民身份号:452229197911241093,住址: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乡荣山村下芦屯17号,申请执行标的:21249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苏引英,公民身份号:450111198106110326,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兴村细巷坡二组82号,申请执行标的:21249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莫仕良,公民身份号:450102197806172017,住址: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23号楼2单元404号房,申请执行标的:21249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韦锋,公民身份号:450105197712130034,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广西那龙矿务局10栋173号,申请执行标的:21249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广西金慧集谷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7MA5N1MT31H,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10栋1单元2层102号房,申请执行标的:21249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周广亮,公民身份号:450121198611125118,住址: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延安村晏安坡41号,申请执行标的:40882.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卫英,公民身份号:450121198405014222,住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九塘社区六傲坡4号,申请执行标的:121327.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许观艮,公民身份号:440804198210220536,住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新安村13号,申请执行标的:584825.95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6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冼土培,公民身份号:440804199303170536,住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冼南村96号,申请执行标的:584825.95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6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广西战之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056009653L,住址:南宁市新竹路19号新竹大厦C座3层305号房,申请执行标的:584825.95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6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146214036M,住址:浙江省诸暨市诸暨街道环城东路728号,申请执行标的:584825.95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6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滕兰华,公民身份号:450105197712130034,住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北四里二巷39号,申请执行标的:208150.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5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黄栩娟,公民身份号:430421198012245348,住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4号晴湾1911房,申请执行标的:245982.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6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韦武余,公民身份号:452126198701212112,住址:广西隆安县都结乡都结村叫鸡屯22-1号,申请执行标的:15271.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黄钦达,公民身份号:450703199108251533,住址: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屯楼村委屯楼村二队4号,申请执行标的:69485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农海霞,公民身份号:452625198809203649,住址:德保县敬德镇驮良村大邦屯10号,申请执行标的:694858.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钱小华,公民身份号:430422197201233575,住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西二里19号中房·碧翠园18栋2单元1楼2-101号,申请执行标的:740475.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叶俊,公民身份号:450105197908291518,住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4号4栋3-606房,申请执行标的:277400.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法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或其他财产下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1000元悬赏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黄肖娟,公民身份号:450111197702201545,住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村一组150号,申请执行标的:60000.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陈祖勇,公民身份号:450103196408122534,住址: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6栋201号,申请执行标的:548486.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韦永福,公民身份号:450121199202184533,住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坛白村茶柳坡12-1号,申请执行标的:17862.00元及逾期利息。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支付悬赏金。
法官提醒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奖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771-4929089、0771-4929083 谭法官、小周
或通过“江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4929083)举报(并备注举报人名字或被执行人姓名写明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