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甘肃张掖刘先生停在正规停车位上的私家车“丢”了,多方找寻才知道是被当地交警拖走了。刘先生认为自己停在停车位上,并无违法行为,遂致电当地交警部门追问拖车依据,并要求将其车辆拖回原位。(据10月9日大风新闻报道)

据报道,刘先生称,由于国庆期间不需使用车辆,他于节前最后一天的下午将自己的汽车停在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停车线内,“那里是划着正规的车位的,是免费车位,也没有提示不能长时间停放。”刘先生说,整个国庆假期他没有用车,直到10月7日下午7时许,他赶到停车处取车,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汽车“丢”了,原本应该停放他的汽车的车位上停着别人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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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质疑车子被莫名拖走(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刘先生拨打当地交警的电话,才知道车子原来是被交警部门拖走了。刘先生质疑,他的车是在停车线内停放的,没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拖走他的车辆有何依据。

此事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即使刘先生长时间占用车位,影响了车位的周转率与合理使用,如果不是违法停车,交警部门也不应擅自拖车。

10月9日,甘肃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核查,市民刘某于9月12日21时许,将自己车辆停放至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门前公共停车位(该车位系为方便群众办事所设)。10月1日11时许,我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该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的举报后,遂将该车拖走。目前,我局已与当事人刘某进行了沟通,当事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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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通报(图片来源:甘州公安)

事情至此真相大白。根据通报,刘某于9月12日21时许将车停在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门前公共停车位,到10月7日才来取车,这个车位的占用时间显得久了一些。类似沿街单位在门前划设有公共停车位的情形比较常见,以供群众办事之需,有的会设立提示牌,诸如,“金融单位门口切勿停车”之类,有的对外开放,却会加以管理,以避免车位被长时间占用。

刘先生所停的车位为免费车位,如果没有禁止长时间停车一类的提示,能不能将车子直接拖走就值得商榷。有网友说,一般人都应知道门店道路旁停车位只供临时停车,不能长时间占用,不能图自己方便影响公共资源的使用。道理是这个道理,刘某的车辆虽然停放的时间有些长,但如果并无违反规定之处,在网友看来,这只是属于不太讲究。如果相关单位感到这辆车子停得有些久了,影响到车位的合理使用,可以拨打移车电话与车主联系,让车主来挪车。如果车主拒绝挪车,则可以再作处理。就是交警要来处理,如果车主并没有违规,在拖车之前,也不妨先联系车主。不能因为接到投诉就直接拖车。

虽然此事双方已达成一致,当事人认可了警方的处理方式,这事仍有值得思考的余地。常言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免费的公共车位究竟能停多久,不妨先立个规矩,要不然,停多长时间就算超时,车主心里没个数,车位的管理方也不能凭感觉认为车辆是在霸占车位。有了规矩才好处理停车事宜。

路边的公共停车位,有的城市实行白天按小时收费的模式,以对车位的使用进行调节;也有的规定,在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的车辆持续停放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否则将贴罚单。所以,如果认为不宜长时间占用的车位,不妨设个告示牌,将停放的时间限制或免费时段明白公之于众。有规矩就按规矩来,如果规矩不明晰,随意停放与随意处理,都不太好。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