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要张贴参加活动标识,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四、加强行业价格自律

家电、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等各类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行业价格自律,不得组织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引导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569315,8862836。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