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报道新闻“警惕!云阳查处一起食品会销案件“

大致内容是云阳一家公司以会议营销的方式卖保健品,招人举报,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这家公司进行了检查。而且还公布要对这家公司进行严厉惩处。其报道内容有失公允且不够严谨,对社会存在一定的误导性。

第一,报道中提到”这些专挑老人群体下手的活动,往往是打着会议营销的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兜售商品,骗取老人积蓄,让老人蒙受巨大损失“。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良商家针对老年人实施欺诈行为,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将所有针对老年人的会议营销活动都一概而论地定性为违法欺诈。中国已步入老龄化阶段,截至 2023 年底,60 岁以上人口已接近 3 亿,且每年还在以 2 - 3 千万的数量增加。除了在校学生、上班族、”网购族“,线下的销售活动除了老年人,谁有时间来参加呢?会议营销违法吗?卖保健品违法吗?卖给老年人商品怎么就成骗了呢?

第二,对于”该商家通过组织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这一说法,以一对多的形式为客户讲解商品以及制作印刷宣传资料,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是常见的宣传手段。如果确实存在夸大和误导行为,那么作为执法者和媒体人,是不是有责任也有义务公开夸大和误导的证据呢?一方面,这能体现执法和报道的严谨性,让公众信服;另一方面,公示证据可以让其他商家从中吸取教训,学习如何规范宣传,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在没有明确证据展示的情况下,这样的报道容易引起商家和消费者的质疑,也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

第三,报道中”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请注意,四查四看,一查主体证照,看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二查商品质量,看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三查宣传资料,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四查员工培训资料和内部管理制度,看是否存在欺诈、诱导“套路”。“那么是不是满足以上四条,商家就可以销售产品,消费者就可以购买产品了?

在面对此类事件时,应该更加客观、全面地进行分析和报道,执法部门也应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注重证据的公开和透明,以避免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误导。对于市场活动,无论是商家还是监管部门,都应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理性看待老年人消费群体和相关销售方式,不要轻易对其进行否定和指责,而是要通过正确的引导和规范,让市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