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肇始于鸦片贸易。鸦片,中国民间称为罂粟,自古有之。明万历年间李时珍作《本草纲目》,用之为药,而未有发明其为毒品者。
清康熙年间,收台湾,驰海禁,遂得南洋鸦片吸食之法而用之,然而此后雍正、嘉庆诸朝皆严惩贩烟吸烟者,故中国沿海,虽有此风,然不至泛滥。
一、“等级服从”下的中外贸易
明清两代,朝廷厉行海禁,然官方对外贸易从未停止。清朝止开广州一处为通商口岸,故当时的广州中外贸易特点代表着当时整个中国对外贸易的特点。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有利的出超地位,在当时占主要地位的中英贸易中,每年大致存在350万元的贸易差额。
外国由远洋舶来的商品在中国的自然经济面前,对人民的吸引力显得那么微乎其微,而中国的诸多商品,如茶叶、丝绸、瓷器诸类,却是英国人所需之物。
需求的不同导致了巨大的贸易差额,如果说这种差额在工业革命之前还是英国商人所能接受的(至少他们会以种种手段维持贸易的平衡),那么在工业革命进行到一定的程度,资本主义已经臻于成熟,世界市场已初步形成的情况下,以利益至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是绝对不会再允许这样的情况产生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广州贸易的实质是“等级服从”。所谓的等级服从,就是下级服从于上级。
外商来华贸易的商人要服从于行商,行商要服从于广州专管贸易的十三行衙门,十三行衙门要服从于粤省大宪,广东督抚要服从于“至高无上”的天朝大皇帝的领导。
就这样,一层一层地将中外贸易置于等级森严、尊卑分明的“天朝体制”中,而这个体制的实质就是限制,对自由的限制。
当然,这些在“天朝”统治者的眼中显得那么地理所当然,可是在西方人眼中,自由贸易,自由竞争才是商业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原则。
于是,随着西欧工业革命越来越深入的进行,中英贸易之间体制上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二、“通商之变”
如同在中国两千余年的封建历史进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情一样,高度的专制集权必将产生腐败。广州贸易亦是如此。
“按照清朝政策的公开表示,商业利益服从国家的政治利益,但在私下里,甚至清朝历代皇帝都把广州贸易视为个人利益的重要来源。”
随着封建王朝的发展,这种利益的私人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到了1775年,广州的行商们为了保护自己而设立了一种被东印度公司称为公所基金的款项,用以上下打点交际。
而为了充实公所基金“到1780年始公开并正式规定向外国进口货征收3%的规礼。”
此外,王朝中后期,军费上涨,朝廷要求官吏和富商捐款,各商会也未能例外,而公行的负担是从公所基金里开支的,也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外商手里获取的。
据有确切的调查数据显示,“在1807和1813年之间,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万两银子。”
如此数额巨大的费用,使那些来华经营的外商在承担巨大的贸易差额的同时,还要承担数量相当可观的本不应由他们出资的金银。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为了扭转在贸易中所处的被动地位,外商开始向中国倾销鸦片,由少到多,以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是谓鸦片贸易。
而在这些外商中,又以英国鸦片商人依靠印度殖民地得天独厚之利最为猖狂。
鸦片贸易改变了数百年来中外贸易的状况,中国从出超国变为入超国,白银大量流出中国。
“在19世纪的最初十年,中国的国际收支结算大约盈余2600万元。从1828——1836年,从中国流出了3800万元。”
再有,鸦片的大量流入,使很多中国人沦为瘾君子。“在通都大邑和贸易大道上,在人烟稠密的河流三角洲,吸烟现象不能忽视……吸烟的往往是……中央政府的官员(有人说吸烟者占五分之一),衙门胥吏(林则徐估计占五分之四)和士兵。”
这种情况的产生,使那些有着极强责任感的“天朝上国”的官员忧心忡忡,因此他们强烈要求厉行禁烟之策。
当得知在国之栋梁的满洲勋戚中也不乏吸食鸦片者的时候,道光帝被深深地刺激到了,他愤怒了,在经历了长时间两难的选择之后,终于决定厉行禁烟。
一个为了贸易利益,一个为了天朝体制,为了民强国富。于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秉持着完全不同的观念,在鸦片贸易中正面交锋,引起了一个时代的巨变。
这是立宪制下的英王和封建专制下的清帝的较量,而这背后,恰恰是两种迥异的制度的较量。
前文已述,中外贸易存在着严重的来自清廷的对于自由的限制,不符合外国商人关于贸易自由的要求。
1833年英国议会宣布了关于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法案,也就意味着那些港脚商人可以不受东印度公司的控制而“自由”的进行贸易。
但这里所谓的“自由”具有太大的相对性,因为作为贸易另一方的广州,仍然实行着他固有的政策,这就使得外商极力追求利益之心受到严重的打击,可望而不可及地盯着拥有四万万人的中国市场,使那些利益至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痛苦万分。
简单地说,不打破广州贸易的限制,就无法实现他们所谓的自由贸易,无法将对华贸易这个世界上潜力最大的贸易市场置于一个“永恒的、体面的基础之上”。
然而对于专制主义高度发展的清政府而言,取消对外贸易的限制,与那些“蛮夷之邦”平等的贸易,无异于天方夜谭,1833年发生的律劳卑事件也从侧面说明了,清朝绝不可能主动做出与“外夷”平等通商这等有伤国体、奇耻大辱的“蠢事”来。
所以,要打开中国的大门,就要依靠来自于他们自己的手段,当然,包括战争在内。
即使没有鸦片贸易,即使没有虎门销烟,中外贸易之战也必不可免,即使没有英国,还有美国,还有法国。正如孟森先生所说:“鸦片不过商品之一,其实即无烧烟案,通商既久,必有变端。”
为了能够像葡萄牙那样侵占一地以为休憩居住货物转运之所,为了能够打破清廷贸易之限制,将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采取包括战争在内的一切手段似乎在西方殖民者的眼中都不为过。
三、“器物之争”
无论如何,这场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战争终究还是打响了。
对于清王朝来说,输得很惨,也很可怜。或许对于这个马上得天下的民族来说,最可恨的莫过于马上失天下。
清朝后期不修武备,兵弱将疲之实况,令人唏嘘不已。首先是武器,在西方洋枪洋炮面前,让清朝引以为傲的八旗子弟和旧式火炮,都显得那么的不堪一击。
问题出在哪儿?在技术,在近代化。这是一个硬性问题,在道光朝那个以我为主,拒不接受西方的时代,这个硬性问题似乎难以解决,起码在短时期内不会解决。
在清军兵力与编制上,历史学家茅海建曾提出五大不足:一曰军队驻防分散;二曰军队治安色彩重于国防;三曰抽调困难,军将不相知;四曰调兵速度慢;五曰英军占据战争主动权,清朝难以在数千米的海岸线上处处设防。
先生的研究独到而精致。因为在面对一群拥有近代武力装备、军事编制的英国远征军时,这些缺点足以使其在一场场战役中败退在英国的“利炮雄兵”之下。
有论者对清朝军队的状况有极为精彩的描写:“与此相对照,清帝国的军队都不满员,训练极差......在实际战斗中,队伍很可能不是开小差就是劫掠农村,结果使本国人而不是敌人害怕他们。”
中西方的学者几乎给出了对当时清朝军队状况的统一的叙述,尽管这里面有种种的历史原因,种种的时代和思想的局限,但这样的军队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取得鸦片战争的胜利的。
另一个问题是,假使清军面对的不是蓝眼睛白皮肤的英国侵略者,他们是否会像其在鸦片战争中的表现那样不堪一击。
“道光朝兵事,六年有叛回张格尔之役,十二年有叛瑶赵金龙之役,不旋踵而皆定。”
由此看来,就一支传统的,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国家军队来说,清军大体上是合格的。
最起码不至于像大多数王朝末期的军队那样,即使和同处于冷兵器时代的敌人作战时也那么的不堪一击。
甚至清军在诸如镇江之战中的表现更有可为人称道之处。归根结底,武器不行,没有金刚钻,再好的匠人也做不得这瓷器活;思想不行,传统战术已经难以制驭在近代军事思想指挥下的“英夷”。
正是这些,导致了鸦片战争中从舟山到镇江之战的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