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关于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需要缴税的讨论在网络上持续发酵。近日,一些自称为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纷纷解读“养老金如何缴税”的问题,其中“养老金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领取养老金要缴3%个税”等说法尤为引人关注。然而,这些解读是否准确?
据上海网络辟谣,相关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人实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意味着,退休人员取得的基本养老金,无论其金额是否超过每月5000元,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网络上关于“养老金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此外,针对“领取养老金要缴3%个税”的传言,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澄清。据解释,这3%的个税是针对个人养老金而言的,而非基本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是我国近年来推出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选择。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也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则需要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究竟有何区别呢?据专家介绍,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金,它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国家统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制度,被称为“第一支柱”;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投保、共同负担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则构成了“第二支柱”;而主要由个人负担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则属于“第三支柱”。基本养老金属于“第一支柱”,而个人养老金则属于“第三支柱”。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