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家住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的高先生拥有一块合法的承包地并且土地在征收的范围之内,原告为核实相关情况,特向某镇政府申请公开相关项目的信息,但镇政府却迟迟没有公开,不履行其法定职责。于是当事人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最终取得了比较不错的效果,通过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确认了某镇政府的行为违法,责令该镇政府限期作出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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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在本案中,原告为核实自己的所承包地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向某政府提出申请公开相关文件信息,但政府至今没有答复,远超出法律所规定的20日的期限,故政府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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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观点

原告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于2022年5月21日签收该申请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被告超期未答复的行为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责令其限期作出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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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