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武汉市武昌区南湖二小三年级七班的一起校园伤害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郭某家长反映,2022年5月19日下午,郭某与宁某在走廊上发生肢体接触,宁某这次却用膝盖重击了郭某的胃部、腰部,导致郭某出现胃疼、胃胀等不适症状,并两次接受胃镜检查和住院治疗。然而,在处理此事件的过程中,班主任林洁老师的行为却引起了郭某家长的强烈不满和质疑。

第一,视频播放不连贯、不完整,林洁老师存在伪造视频的行为。事发后第二天,宁某因后脑皮“擦伤”出血在医院留观,郭某母亲从宁某处得知其曾接受过教练的搏击训练,并知道如何击打别人的要害部位。郭某母亲立即告知林洁老师这一情况,并要求查看当天事发的监控视频,但林洁老师不仅没有提供监控记录,还先后三次从手机上播放不同的假监控视频给郭某家长看。第一次,在事发第二天,林洁老师播放了8帧左右的幻灯片式画面,最后一张显示郭某负全责,导致郭某家长赔付了宁某1800多元。同年10月21日,学校组织座谈时,林洁老师第二次播放了10秒左右的监控视频,标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该视频与事件毫无关系,郭某母亲当即报警。2023年2月6日,林洁老师第三次在手机上播放了几十秒左右的视频,郭某母亲十分不满要报警,汪校长表示录像都有备份。警方表示如果视频存在伪造,会在手机里多年都存在。据郭某家人回忆,他们还于23年2月17日、3月6日、10月16日三次在屏幕上看过“监控视频”,前二次时长90秒,第二次90秒对第一次90秒进行了变造,第三次时长119秒。其中第一个90秒是事发9个月后,在有教育局官员在场的情况下,终于看到了事件中的后半部分原始视频,显示宁某后脑皮擦破与郭某无关,因此1800多元被退还。

第二,林洁老师制造假音频证言。林洁老师利用曹同学制造了一份音频材料。该音频中讲述郭某先对宁某拳打脚踢,一开始宁某站着没动,后来被打毛了,宁某才回击了几下,没有用脚踢,然后用极低语调问“再说什么?”。这份“音频证言”在事发17个月后,才在第二次“圆桌会议”上公开,因为这份音频证言的存在,被教育局作为证据递交给了省巡S组,而这份音频证言长期对郭某家长保密,导致本案未能及时进行深入调查。郭某家长表示,林洁老师在处理此事时,存在多处不一致和疑点。其一,在事发后的一天,林洁老师对郭某母亲说“她花了一节课查看视频”但并未提到任何“一拳”的事情;其二,在事发一周后,宁某再次承认他击打了郭某的胃部,但林洁老师声称在班上进行了二轮调查后,同学中没有人提到任何“一拳”;其三,郭母在电话里明确告诉林洁老师,郭某没有打宁某一拳;其四,在事发半月后,郭某外公将事情经过以书面形式交到政教处,但林洁老师并未下载完整的监控视频来澄清郭某母亲的疑问。郭某母亲为了给孩子讨回公道,便前往派出所报案,指出所看过的六段监控视频中没有一个镜头能够作证该份音频证言,该音频证言是“伪证”。教导员和所长都表示会很快对曹某母子做笔录,以查清事件原委。

第三,林洁老师涉嫌删除和剪辑原始视频,故意歪曲事实,导致郭某没能及时得到系统治疗。据郭某母亲回忆,当时有其他家长告知她,有次她孩子抛纸片意外落到宁同学脸上,宁同学直接就扇了女孩的脸,当他去找宁某家长说理时,宁某父亲对女孩家长说:“你知道我们第一天上学是谁送来的吗?”林洁老师赶忙说“说事就说事,扯别人做么事”。这一事件说明林洁老师处理学生矛盾存在偏颇并非个例,而这次郭某和宁某的矛盾纠纷也因林洁老师故意删除、剪辑原始视频,使故意伤人者变为受害者,导致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之后,警方调查“假视频”事件时,林洁老师却拒绝做笔录,直到一年后才由一位女警官去学校做了份“笔录”。2023年到2024年“圆桌会议”三次召开,林洁老师仅在去年10月在“圆桌会议”室站了不到两分钟,当郭某家长质问林洁老师“为什么孩子父母第一次从你手机上看到的是8桢左右幻灯片似的画面?”面对着教育局、派出所、街平安办领导,林洁老师一言不发,就转身离开会场。

2024年5月,市J察委某接访主任表述:“你们看了多段视频不正常…,派出所组织5方观看视频…”。促成了第三次“圆桌会议”,在距离重要表述近5个月后,第三次“圆桌会议”终于召开。但教导员、宁家长、班主任林洁老师均未到场,双方音视证据均还未展开验证时,会议不到一小时,教育局德育主任接了个电话就散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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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郭同学身心遭受摧残,两年体重只增加了两公斤左右,也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而且被迫转了学。因此,郭某家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让林洁老师将完整的、原始的监控视频公布于众,还原事实真相,给郭某一个公道,给家长和学生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