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廖华(化名)之前在病友药转群发了父母去世留下的药品照片,表示想转让这些药品。受访者供图

因在病友药转群中转售260元的镇痛处方药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广州女子廖华(化名)遭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犯贩卖毒品罪。

2023年8月31日,阳信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廖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廖华认为自己无罪,提出上诉。2023年10月底,此案二审在滨州中院开庭审理,之后,滨州中院将此案发回重审。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在我看来该案件,涉及了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以及司法程序等多个方面。

首先,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转卖处方药确实可能触犯贩毒罪的相关规定,因为某些处方药含有受国家管制的化学成分,非法转卖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在此案中,女子转卖的是父母生前的处方药,这涉及到对“贩卖”行为的界定以及处方药的特殊性质。在法律上,需要仔细权衡个人用药需求、药品的合法来源以及转卖行为的性质等因素。

其次,关于证据认定问题,检方在初审时可能认为女子转卖处方药的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并据此提起了诉讼。在重审过程中,检方可能发现了证据上的不足或存在争议,导致无法充分证明女子存在贩毒的故意和行为。这可能是检方决定撤诉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贩卖毒品罪的立法初衷是为了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健康和社会秩序而在此案中廖某的行为显然不具备该犯意,亦不存在该罪的犯罪结果客体,既没有故意贩毒的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贩毒的客观事实,所以我认为廖某自始就不应被抓捕审判,相关司法机关有机械理解法条办案嫌疑。

最后,从司法程序的角度来看,此案经历了初审、上诉和重审等多个阶段,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在重审过程中,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考虑了检方和辩护方的意见和证据。最终,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这体现了司法程序对证据认定的严格要求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

综上所述,此案涉及了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以及司法程序等多个方面。它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需要仔细权衡各种因素,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证据收集和认定的重视,以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