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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扬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近日,古蔺县法院召开驻院调解员培训暨集中廉政约谈会议,13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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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法官助理李安琪就2024年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介绍,并对人民调解平台的录入和使用进行演示和指导。同时,结合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常见类型,对调解内容、调解程序等进行详细阐述,帮助调解员准确把握工作难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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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庭长于杨专题解读古蔺县法院《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详细介绍调解工作的操作规程,进一步强调人民调解的工作纪律。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方强调,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调解员要在调解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守公正和廉政底线。人民调解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守牢廉洁底线,调解案件不偏不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人民调解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案件调解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对于调解过程中获得的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严守保密责任。调解工作要在规定场所、时间进行,确保自身安全和当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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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曾方副院长还同调解员们签订了《廉政风险责任书》。

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驻院调解员培训工作常态化,持续提升调解员法治素养,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古蔺县人民法院李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