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是省(自治区)设立的公安机构,领导本省(自治区)的公安工作,也是省政府(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和其他政府部门不同的是,省公安厅由于职能非常重要,因此在省级政府机构里,显得非常特殊,在省政府组成部门里排第一,而且厅级领导也比较多。
省公安厅虽然是正厅级建制,但是按照制度,公安厅长由省政府副职,也就是副省长兼任,属于高配副部级。省公安厅的副职领导中,则有正厅级和副厅级两个类别。
省公安厅的正厅级领导通常只有1人,也就是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他是明确的正厅级(兼任省厅党委副书记)。除此之外,某些省份还会给1个老资历的副厅长,高配正厅级,注意,不是每个省份都只有。所以1位正厅级或2位正厅级都有可能。
省公安厅的副厅级领导,那就比较多了,省公安厅通常有3个非常务的副厅长,他们的级别自然是副厅级。除此之外,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和省纪委驻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长,也是副厅级。这5人都是省厅党委委员,属于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成员。
省公安厅的业务部门,包括省公安厅某某总队,某某局,诸如省厅治安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网安总队、刑事侦察总队,省厅禁毒局、交通管理局等,都是正处级,但是某些这些部门的总队长(局长)和政委,有些可能高配副厅级。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虽然是副厅级,但不是班子成员,而是享受副厅级待遇。
因此,省公安厅有1到2位正厅级,5位班子成员的副厅级,以及若干个享受副厅级待遇的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