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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稳步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区级文化专项资金投入。凤翔区持续构建文化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公共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优先保障支出。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文化专项资金共计1779.8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旅游发展等文化项目支出,安排购书经费52.4万元,购置图书2525种5050册、安排群众文化活动经费62.4万元,支持开展“崇德尚艺”公益文化培训班、凤翔区第八届群众秦腔大赛、“庆七一 颂党恩”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充分保障了各项文化资金需求,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及时下达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4年前三季度,已累计下达公共文化各类专项资金1029.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支出,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切实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文化需求。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按照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把好项目申报的审核关,对申报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效果。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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