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黛玉的爱情,本来在贾府上下尽人皆知,宝黛“二玉”的婚姻,一度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第66回贾琏仆人兴儿品评贾府人物时,提到宝玉的婚事:“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兴儿的这段话,反映贾府上下人等的看法。小说写到这里,宝黛婚姻似乎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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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宝黛最终竟不能如愿以偿呢?可以说,黛玉孤独的处境和率真的言行,使自己丧失了意愿中的婚姻。第42回之前,黛玉在与宝钗的争锋之中,因无人“教诲”,屡屡有当众失态的表现,使黛玉一步步失欢于家长,使她在这些能够左右宝玉婚姻的人面前丧失了入选的资格,从而致使黛玉的婚姻希望一步步被自己所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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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决定宝玉婚姻大事的人物,在贾府中,有掌握家务实权的贾母、王夫人、王熙凤3个,在贾府外,还有一位身居皇宫的贾元春。贾元春、王夫人是坚决的拥薛派,元春分给宝钗和宝玉相同的端午节礼中,可以看出贾元春是完全支持“金玉良缘”的;对王夫人来说,宝钗是王夫人亲姊妹薛姨妈的女儿,一爱一憎判然分明。即使没有这层亲缘关系,王夫人也是赏识宝钗而排斥黛玉的,第74回,王夫人痛骂模样似黛玉的晴雯那“狂样儿”,流露出王夫人对黛玉“轻狂”的严重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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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对宝黛婚姻的态度,只能是顺从贾母和王夫人、贾元春等人的意旨。而贾母呢?第30回,贾母为“二玉”吵闹之事,抱怨自己一个“老冤家”遇到两个“小冤家”,以至于泪下,表现了既不愿违背“二玉”意志,又不便违背元春意旨。可以说,“木石前盟”最终被“金玉良缘”所取代,个中原因固然很多,但林黛玉孤独无依的生活境遇,是摧毁她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又毫不留情地摧毁了她那美好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