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家,让我闺女给你下酒。”1998年,黑龙江一父亲主动让朋友性侵自己13岁的女儿,目的竟然是为了给朋友喝酒“助兴”。

天底下真有如此禽兽不如的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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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13岁的女孩儿名叫小玉,1985年春出生,不知什么原因被父母丢弃在黑龙江的冰天雪地里。

好在孩子命大,被路过的老太太发现并收养了。

但是就在小玉5岁的时候,老太太生了一场大病,她自己去日无多,就把儿子叫到身边,让他好好照顾这个女孩儿。

老太太的儿子叫孙钱斌,单身汉一个,其实就是个混混,整天游手好闲,老太太也是没有办法,除了他,家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孙钱斌表面上答应得很痛快,其实内心却在想,等孩子大点,他要用她给自己换彩礼,然后娶个媳妇。

老太太死后,没钱的孙钱斌卖掉了老宅,带着小玉到处流浪讨饭,后来在北安市租了一间破旧的房子,靠捡破烂为生。

当时,刚刚7岁的小玉就给孙钱斌做饭、洗衣,一不留神被孙钱斌打骂。

周围邻居看小玉可怜,就经常塞给她一些吃的和零花钱,可是但凡手里有点钱,都会被孙钱斌搜去

卖酒

喝,小玉敢怒不敢言。

那天,孙钱斌喝完酒,看着刚刚长成的小玉,没有媳妇的她忽然兽性大发,扑过去扒光小玉的衣服性侵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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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邻居们经常听到小玉半夜哀嚎哭泣,心里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碍于孙钱斌是个二流子,不愿意惹事,只能背后替这个女孩儿惋惜。

1998年,孙钱斌在外面结识了两个狐朋狗友,因为穷,总觉得别人没拿他当回事儿,于是就想攒够钱请朋友吃饭。

可是本来家里就没什么好酒菜,如何让朋友喝得尽兴呢?孙钱斌想出了一个邪恶的主意。

于是,他告诉朋友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他准备让女儿给他们当“下酒菜”。

朋友一听吓了一跳,他们知道侵犯未成年是犯法的行为,但是孙钱斌坚持说没事,反正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们可以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两个朋友被孙钱斌说得心痒难耐,就答应了这场酒宴。

喝到酒过三巡,孙钱斌把小玉关进了卧室,把两个朋友也放了进去,然后在外面锁上了房门。

听到小玉在屋里哭喊,孙钱斌知道朋友得手了,但是任凭小玉怎么喊叫他都无动于衷,反倒觉得这下朋友玩痛快了,自己也有面子了。

第二天,小玉披头散发地跑到邻居家,向邻居婶婶说了昨晚到我遭遇,早就气氛不已的邻居,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坐视不管了,她要去报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把孙钱斌三人拘留审问起来,结果三个人还没等警方费尽,就一五一十全都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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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孙钱斌因强奸罪、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个朋友也因轮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孙钱斌无视法律,将收养的女孩儿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发泄打骂,不仅违背人伦,更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可怜小玉从小被遗弃,长大后又落入魔掌,命运说是让人哀叹。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要好好对待,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要遗弃他,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