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2024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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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申请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