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五幼儿园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940.38平方米,其中地上22614.87平方米,地下2325.21平方米;建筑地上1-6层,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为24.7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内容等为准)。

高州市第五幼儿园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 46666.76 平方米(约 70 亩),总建筑面积约 44572.80 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 34234.8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综合活动室、饭堂、多功能楼、门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不计容建筑面积 10338 平方米。建设运动场 4268 平方米,篮球场 2040 平方米,排球场 242 平方米。配套道路、围墙、给排水、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安防工程,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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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必要性

结合实际规划预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高州市城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仍然不足。城区学位配置无法满足适龄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的迫切需求。

随着高州市城东片规划建设日臻完善,居住配套及市政配套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中,为化解人口规模急剧增长带来的学前幼儿教学短缺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学前入读需求,持续增大基础学位供给,保障基础教育学位扩容“加速度”,亟需建设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为满足城东片区中长期规划和持续发展要求,填补主城区学前教育短板,助力城市扩容提质,需提供更多学前教育学位,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越的学习环境,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非常必要。

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可行性

按《高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市城东片区名雅城东面、崇文路和高文路交汇处是市政府储备用地,用地总面积为46666.78平方米,可供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使用。

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与未来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相匹配,是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学校布局及质量的均衡,有利于高州市教育提质增效、打造城区现代化优质品牌学前教育学校,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可行。

项目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一)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是依法加大教育投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重要举措,有助于将高州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有效开发人力资源,加快高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使高州市教育与经济和社会相协调发展。

(二)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高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高州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学校校园建设,构建优质育人环境,是学校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环境优良、设施完备的校园有助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可为学校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

(三)高州市第五幼儿园建设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广东省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有效扩大区内优质教育资源,营造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完善校舍场馆配套设施建设,配置先进教育教学设备,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使更多学生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