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为有效净化国庆假期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六安公安交警全力组织开展“十一”假期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大皖新闻记者根据六安公安交警部门10月2日下午发布的消息了解到,六安有12人在统一行动中因喝酒开车被查。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行动中,六安公安交警统一部署、科学设置卡点,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控制力。根据违法高发区域特点,动态调整设卡整治点位,将整治力量有针对性地向重点区域、重点车辆倾斜,紧紧围绕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农村地区乡镇周边道路以及外地返乡、秋游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夜间酒驾醉驾多发情况,通过组建执法小分队、机动队、交叉检查、异地用警等方式,将警力向农村地区、凌晨时段倾斜,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以整治酒驾醉驾为牵引,开展“1+N”整治,带动严查超员、超速、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的同时,六安公安交警深入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拒绝酒驾 平安回家”等提示警示标语,向前来就餐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讲解酒驾的危害性,并发动酒店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禁止酒驾的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提醒来酒店就餐的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筑牢拒绝酒驾交通安全防线,从源头上遏制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交通驾驶人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六安公安交警部门10月2日下午将假期查获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一共涉及12人。

10月1日14时22分许,在六安市区长安北路备战桥卡点,市民陈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在同一卡点,10月1日13时08分许,市民吴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月30号21时许,在六安市区嵩寮岩路与横排头路交叉口卡点,市民程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月30日00时05分许,在六安市叶集区花园路与东楼路交叉口卡点,市民黄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9月30日20时许,在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城区,市民秦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