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五月,礼部官员向当朝皇帝明熹宗朱由校上奏,准备按照惯例册封宗室诸王。没想到皇帝突然发难,表示我早就同意恩封秦王的四个儿子为郡王,你们为什么拖延不办?

戊午,礼部奏请册封岷王等王。得旨秦王请封存机等郡爵,特旨已久,何不覆奏?著今岁同各府一并差官,后不为例。—《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皇帝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大臣们还不赶紧去办吗?和我们想象中不同,虽然皇帝很生气,但是礼部就是硬顶着不办,甚至逼得熹宗最终不得不妥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熹宗朱由校剧照

那么问题来了,亲王的儿子封郡王就这么难吗?为什么皇帝下了特旨,大臣们居然敢抗旨不遵?这其中究竟有些什么弯弯绕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明代宗室爵位制度

在建国之初,明代的宗室爵位制度其实很简单,皇帝嫡长子封皇太子,其余诸子封亲王。亲王嫡长子封王世子,其余诸子封郡王。随着旁支靖江王一系子孙的繁衍,开国太祖朱元璋着手编纂《皇明祖训》,对宗室爵位做出了规定。

郡王嫡长子袭封,朝廷遣人行册命之礼。郡王子授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玄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太祖朱元璋画像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特殊情况不断出现,大宗绝嗣以后,有兄终弟及的,有以叔继侄的,有以侄继伯的,还有堂兄弟之间、堂伯侄之间继承的。

到了明朝中后期,为了控制宗室的岁禄支出,朝廷定了一条规矩:凡是以旁支袭爵的亲藩,除了袭爵的那个儿子以外,其余诸子都按照其父原来的爵位降等封爵。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拿秦藩的那位秦宣王朱怀埢来做个说明。

  • 背锅侠秦宣王

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八月,秦王朱惟焯去世,终年四十七岁,谥曰定。这位秦定王口碑很好,但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无嗣,让朝廷也犯了难。

秦定王没有兄弟,无法兄终弟及,而他的父王秦昭王朱秉欆也没有兄弟,只能再上推到祖父临潼和僖王朱诚澯,从他的兄弟,也就是其庶兄镇国将军朱诚润的后代来找人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秦宣王袭爵时的秦藩世系图

最终这个馅饼落到了朱诚润的曾孙:镇国中尉朱怀埢头上。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十二月,镇国中尉朱怀埢进封秦王,其妻崔氏由恭人进封为秦王妃。朱怀埢共二子,嫡长子朱敬鉁早夭,庶长子朱敬镕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封为隆德王。

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八月,朱怀埢去世,终年四十三岁,谥曰宣。根据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465年)二月颁布的《宗藩条例》,秦宣王以秦定王“庶从侄”身份袭爵,已经属于“冒封”,隆德王朱敬镕理论上根本就不能袭封秦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穆宗朱载坖画像

但是由于首封秦王朱樉是太祖朱元璋嫡次子的身份,秦藩一直被称为“首藩”,谁敢将其除国?新天子明穆宗朱载坖不敢,礼部更不敢,最终还是特事特办,允许朱敬镕袭爵。

庚午,时新定各王府旁支不许袭爵之例。于是秦府隆德王敬镕,襄府安福王载尧俱以先是冒封,法当革职袭。礼部以为请。得旨敬镕、载尧伊父既系例前承继,并准袭封。—《明穆宗实录卷三十》

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三月,朱敬镕去世,终年三十六岁,谥曰靖。

秦靖王共三子,嫡长子朱谊澏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封秦世子,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袭封秦王,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去世,终年三十六岁,谥曰敬,无嗣。嫡次子朱谊漶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封紫阳王,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进封秦王。庶次子朱谊㳨则仅封为奉国中尉。

前文说过秦宣王在袭封秦王之前只是一个镇国中尉,那么朱谊㳨作为他的孙子,确实只能被封为奉国中尉。而朱谊漶之所以能封为郡王,在于他是时任秦王朱谊澏的嫡母弟,朝廷开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神宗朱翊钧剧照

等到朱谊漶进封秦王后,也为庶兄出头,请求朝廷将其进封为郡王。当朝皇帝明神宗朱翊钧特旨同意,但是打了个折扣,就是只给了朱谊㳨一个崇信王的爵位,但只能按照奉国中尉的标准发放岁禄。

得旨秦藩为谊㳨请封郡爵,朕念首藩,准与封,不给禄,仍不为例。—《明神宗实录卷二百八十》

秦肃王的努力

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的时候,秦王朱谊漶向朝廷上奏,请求封其十二岁的庶长子朱存枢为郡王。当年朱谊漶的兄长朱谊澏之所以能被封为秦世子,在于他是嫡长子。而朱存枢是庶出,那么他的封爵之路只有两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西安秦王府复原图

其一、如果嫡母韩氏到了五十岁还没有儿子,他可以被封为秦世子。其二、在韩氏生儿子或者五十岁之前,都只能封奉国中尉。

对此礼部指出秦王此举“但为私谋”,根本不为朝廷着想。即使像之前的崇信王那样只封一个空头郡王,朝廷要给银册银印吧?要配备郡王府官员吧?这不都是额外开支吗?明神宗对此的态度是“不报”,也就是先拖着再说。

自此而一辈复一辈,王爵之滥可胜计者?虽禄米只照原爵关支,而封一郡王即有一郡王之银册银印。又有郡王妃之银册,又有教授、典膳、民旗、民尉俸给供应等项银。—《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八十五》

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朱谊漶先后七次向朝廷上奏,称得上是“情辞恳切”,因此到了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神宗突然特许封朱存枢为郡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神宗朱翊钧画像

礼部对此极为不满,尚书李廷机接连上疏反对。然而神宗不为所动,命内阁拟旨,未曾想再次遭到大学士朱赓的反对。朱大学士的理由很简单,像秦府这种情况的,一共有九家藩王。开了这个先例,其他的怎么办?

例不得封郡王者,秦府一体尚有九府。一破此例,九府效尤。皇上虽有后不为例之旨,焉得而拒之?秦为列藩之长,自宜率先诸藩,共守祖宗家法。—《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二》

朱谊漶虽屡战屡败,却不曾气馁,派人来京师贿赂言官为自己说话。却不料礼科都给事中胡忻收钱不办事,转手就把秦王给卖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明代亲王府大门

一直到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秦王妃年满五十而无子,二十五岁的朱存枢才被册封为秦世子。

  • 秦藩四郡王

除了朱存枢以外,朱谊漶还有四个庶子:朱存机、朱存极、朱存楅、朱存檥。等到神宗、光宗相继驾崩,熹宗朱由校即位之后,秦王殿下眼看着新天子颇为强势,又动了为子孙谋福利的念头。

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朱谊漶再次上奏朝廷,请求封自己的四个儿子为郡王。更让人没想到的是,熹宗居然悉数同意,一下子震惊朝野。

乙酉,秦王请封存机等四子。上以首藩,准封郡王一辈,仍食本等禄米,别府不得为例。—《明熹宗实录卷十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熹宗朱由校画像

于是回到本文开头,熹宗借册封宗室诸王一事敲打礼部。礼部也不甘示弱,立刻上奏抗辩,指出秦王此举是“擅紊祖宗成法,滥开孽庶觊觎”,陛下万万不可“信一朝之特旨,易二百年来遵行之旧章”

但是熹宗冷笑一声,你们这些大小臣工“俱有恩荫”,怎么,我给老朱家宗室开个后门不行吗?行了“不必执奏”,赶紧去执行吧。

这一下子群情激愤,御史施梁条陈九件可忧之时事,里面就有一条是“藩王有轻祖制之心”。熹宗根本不在乎,坚持要求礼部“即拟正号一并册封”。礼部尚书孙慎行也很刚,立刻“引疾乞罢”,老子不干了。气得熹宗大骂礼部:“尔部再三抗违,甚非敬君之心。”孙尚书则从孔圣人开始着手,指出“唯名与器不可假人”,洋洋洒洒写了“八不可”,就是不肯同意。

夫此八不可事理甚明,关系甚大。臣等职在守礼,实不敢随皇上意,以坏皇上法。—《明熹宗实录卷二十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常州孙慎行故居

到了九月份,熹宗再次向礼部施压,结果孙慎行表示自己“宁得罪于皇上”,也不能日后让人戳脊梁骨,说皇上“有不守礼之臣”

山西道御史吴甡更是趁机上纲上线,把辽东战局的艰难,众多大案要案拖延不办,乃至于官员不职的原因,一股脑全按到了秦王头上。认为朝廷之所以碰到那么多困难,都是秦王为四个儿子求郡王封爵的缘故。我的天呐,这文官扣起帽子来是真狠。

总之自王言轻亵国法,凌夷积渐,以至于是。伏乞毅然独断,法行自近。庶人心儆惕,天下事尚可为也。—《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七》

熹宗都快气笑了,这不都是你们这些人“屡奉明旨通不遵行”吗?怎么还倒打一耙呢?但是话虽如此,考虑到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皇帝一面告诉礼部,诸王要在“本月内册封”,一面又表示“秦府候旨行”,事实上做出了妥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紫禁城三大殿俯瞰图

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六月紫禁城发生火灾,三大殿“一时俱烬”,被认为是“国朝以来所未有”。受财政赤字的影响,修缮工程经年累月,直到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才全部竣工。在其期间,各地王府多次捐献助工银。而在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四月的这一波,秦王除了自己捐银一万两以外,又以朱存机等四人的名义捐了五千两。

秦王确实着急,因为不封爵就不能成婚,而自己的这四个儿子,年龄最大的已经三十岁了,至今尚未婚配,只能用这个方法再来博一博。可惜此时的熹宗心灰意冷,竟然没有再挣扎一下,而是直接命朱存机等四人按例封为奉国中尉,就此了断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争斗。

先是秦藩以中尉进封,其诸子例仍袭中尉。乃觊觎王爵,展转渎扰,至使其子三十,婚配未举。又因进银助工,希如初请。礼部据例其覆。得旨存机等俱照例封奉国中尉,准令选婚,不得复有他觊。—《明熹宗实录卷七十》

结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似乎皇帝陛下乾纲独断,说一不二。事实上随着文官集团的坐大,他们早就有了和皇帝掰手腕的底气。无论是神宗也好,熹宗也罢,都有着压制文官集团的理想,所以他们口碑最差。

老朱家亲王的儿子封个郡王怎么了?何况还是个空头郡王。就算有一些王府官员,那不也是解决就业问题么?但是现实很骨感。文官们不同意的事情,你皇帝再下“明旨”也没用,你有人来帮你执行吗?政令出不了紫禁城,是每个王朝到了末期都会遇上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