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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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的普遍认知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简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考量。
一、一般情况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而言,如果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例如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收益等用于支付房款,并且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特殊情形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 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
如果一方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且能够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婚前财产,例如婚前的个人储蓄、婚前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的资金,即使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也应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避免婚前财产在婚后被混同。例如,甲在婚前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有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那么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选案例《杨某乙诉杨某甲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案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及其他财产均不在分割之列。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等不动产仍应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为一方的财产
当房屋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赠与方式获得时,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该房屋为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乙的父母在遗嘱中写明将某套房产留给乙一人,乙在婚后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该房产就是乙的个人财产。
3. 双方约定为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确定为一方的财产。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房产登记情况与实际财产归属的关系
虽然房产登记在判断财产归属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它并不完全等同于实际的财产归属。
例如,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但出于家庭考虑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此时如果没有相反证据,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购房款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有其他约定,就不能仅凭登记情况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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