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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安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网友张某在某社交平台作品下

评论安岳交警以权谋私的相关言论

民警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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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张某现居安岳县兴隆镇

其家中老人因无证驾驶三轮车

被安岳县交警大队李家中队处罚

心怀不满

在家中无聊之际便编造不实言论

并发表在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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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行为已构成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张某处以三日行政拘留

来源:安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