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芮含)火灾防范,人人有责。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法院工作正常运转和干警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
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突出“一把手”责任,严格按照时间点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办公环境。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就机关单位办公场所用电常见安全隐患进行讲解,使干警了解机关事业单位特种设备隐患及检查方法,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干警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隐患排查机制。聚焦办公楼、食堂、车库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排专人对配电箱门是否损坏、是否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负荷开关是否虚接、水管是否漏水渗水、有无“长流水”现象、灯具开关是否正常可用、有无电线裸露和消防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等项目进行检查,并且及时准确上报专项整治成效。
火灾无情,预防先行;专项整治,守护生命。江源区法院将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