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
《福建法治报》专版报道
长乐区检察院“检护民生”
各项工作成效
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头条文章
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
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然而,家庭监护的缺失、校园保护的疏忽以及商家对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仍旧存在,需要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近年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以检察综合履职、一体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以点带面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校园“双保险”
同心同向护成长
“我会把这些救助金妥善用在孩子身上,希望儿子可以为了他的孩子,遵守国家法律,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家照顾孩子……”近日,彬彬(化名)的爷爷对检察官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
近日,长乐区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收到在押人员杨某某的求助,表明由于孩子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以及户口问题,其孩子处于无人抚养和失学状态。长乐区检察院立即将该线索函送至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对彬彬的救助措施。目前,彬彬已顺利就近入学,社工通过定期上门帮扶,帮助其爷爷奶奶履行对彬彬的监护职责。
家庭和校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能量场。近年来,长乐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司法办案理念,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生活安置、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多项措施,让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家庭是第一道防线,也是孩子成长的摇篮。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案件中存在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不力、监护缺失等问题,以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失职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并为每户督促监护家庭配备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个性特点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120余户督促监护家庭关系得到有效修复。
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主阵地,长乐区检察院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明确失学、辍学两类定义,突出监测地区、监测学段、监测群体三个监测,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家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三项制度,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现通过与村居干部上门劝返、提供就学经济保障等方式已劝返82名适龄学生回校就读。
此外,长乐区检察院还针对校园保安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顺应数字检察战略,构建法律监督模型比对筛查出全区16所学校的18名保安无保安员证,9所学校的10名保安不符合学校保安员的年龄规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公安局对违规保安服务公司处以惩罚,加大对保安从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社会治理全覆盖
合力监管同发力
“我们一定会加强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做好登记,维护未成年人的用药安全。”面对检察官,长乐区一药店老板作出承诺。
近日,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存在未成年人滥用某处方药,导致精神亢奋的现象。
经查,该药店在未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的情况下,多次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某处方药,导致未成年人滥用药物,身心健康严重受损。
针对该情况,长乐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打击监管,推动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药品经营企业150家次,对药店负责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18场次,签订相关承诺书211份,并对就该药店违法销售某药物等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达到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作用。
除此之外,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为未成年人文身、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KTV、网吧等场所,这些社会治理问题也深深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37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0余场,推动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检查行动50余场。如针对部分文身服务机构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问题,督促区市场监管局对经营不规范的文身服务机构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12家,列入异常名录12家,注销2家,指导完成“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宣传标识张贴工作22家。
目前,长乐区检察院已联合辖区29家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定》《关于建立长乐区“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机制,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17项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问题,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并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
未雨绸缪早当先
深耕细作酿芳香
“从单一的刑事检察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我们玉芳工作室一直以‘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为宗旨,以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品质服务于未成年人,实现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长乐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郑玉芳说。
玉汝以成,芳香四溢。多年来,长乐区检察院倾情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玉芳工作室”,不仅从“治”斩棘,更从“防”斩根,从源头减少涉未成年人案件数量。
“我们加强未成年人专业保护队伍,吸纳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学校教师、社会专业人士等加入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工作。”郑玉芳说,长乐检察院还联合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等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环境,以检察履职推动重要场所执法检查、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相关主体自觉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让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近年来,长乐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踔厉奋发,取得丰富成效。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玉芳工作室”获评2021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以及第十九届福建五四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微纪录片《星星之火》入选“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优秀新媒体作品”,并被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等官媒转载推广,浏览量达百万余次;打造党建品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经验做法被中国检察官微信公众号推广;相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未成年人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媒推广……
一盏明灯,一片冰心,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需求和案件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检察履职的司法担当,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呈星火燎原之势。
文字 | 陈欣知、曾章煜
编辑 | 黄颖、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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