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襄阳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前沿优势,主动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开创襄阳“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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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救救我吧!我要离婚!他天天跟踪我,再不离婚我怕他杀了我!”在老河口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接访室,当事人小张哭得肝肠寸断。

听完小张的描述后,调解员敏锐察觉到潜在危险,果断联系了老河口法院光化法庭庭长胡琼。

“假设小张说的全部属实,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当,这件事很有可能会转化成刑事案件,必须马上处理!”胡琼说,“但也不能仅凭小张一面之词片面做出判断,还要听听小王的说法。”

胡琼随即电话联系小王,小王却拒绝沟通。在胡琼的耐心引导下,小王终于打开了“心门”。

原来,小张和小王是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但因性格不合常有分歧。几年前,小王遭遇交通事故后性情大变,夫妻隔阂越来越深。两年前,小张搬出了家,并提出离婚,但小王一直不同意,后来甚至跟踪过小张,并扬言打击报复。

“了解了问题‘症结’,就要‘对症下药’!”第二天一早,胡琼就来到了小王所在村。

“我们去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村委会走一趟吧,他们更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更有利于化解矛盾。”

在多方共同协调下,小张和小王终于愿意坐下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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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解定在人大代表联络站,由法官、调解员、人大代表、村干部“四方共调”。

“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经过一下午面对面、背对背的劝解,小张和小王终于放下执念,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个月后,胡琼来到小王家中进行回访。小王的精神好了许多:“感谢法官开导我,我自己也慢慢想开了,今后再也不会采取过激方式了!”

之后,胡琼又向小张打去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小张爽朗的笑声:“胡法官,可算是了了我一件心事,我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谢谢你们!”

据悉,这次调解只是光化法庭运用“聊-帮-问-看”工作法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光化法庭共办结各类家事案件150件,其中73.5%调解结案。

除了老河口法院,襄阳其他法庭也在多元解纷上下足了功夫。谷城法院庙滩法庭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襄州法院黄集法庭不断拓展“法庭+N”多元解纷模式、南漳法院武安法庭联合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两委等组建“法治诊所”……今年1月至8月,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33092件,调解成功率达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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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小区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糟糕,物业啥时候能管管嘛!”

“隔壁小区物业费只有1.2元/月每平方米,为什么我们小区1.4元/月每平方米,多出来的服务费用在哪里?”

在襄阳市樊城区某小区调解现场,十几名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你一言我一语,从各自角度提出诉求。

樊城法院柿铺法庭承办法官一边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回应业主合理诉求,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并督促其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一边向业主释法明理,引导业主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感谢各位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我们悉心接受,将严肃整改,力争为全体业主提供一个更加舒适舒心的居家环境。”随着物业公司负责人向业主真诚表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多数业主也主动交纳了物业费。

相似的调解场景,相同的诉求,此前也多次在柿铺法庭出现。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居民与物业服务公司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多。近年来,柿铺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已近千件,涉及辖区大大小小的物业服务公司40余家。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如何让纠纷化解在前端,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又服务物业企业良性发展,圆群众“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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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柿铺法庭在深入分析研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主要成因和矛盾症结,向主管部门发出物业纠纷综合治理司法建议,为物业纠纷“把脉开方”,推动建议“落地有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类案的多发高发,得到了住建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据悉,襄阳法院坚持把司法建议作为“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共发放司法建议120余件,回复采纳率100%,为促进辖区矛盾解决和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建言献策。

此外,襄州法院伙牌法庭通过指导辖区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宜城法院雷河法庭以“庭审代训”抓住乡村治理的“关键少数”村干部,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一直以来,襄阳法院人民法庭致力于探索多种方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3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官,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啊,我年老多病,老伴儿去世后,自己一人生活了四年多都没人管我,我要求三个儿子给我赡养费!”

“我没说过不赡养母亲,但我家庭负担重,母亲要求过高,我负担不起啊。”

“我不同意赡养母亲,因为当时分家时都约定的很清楚,我大哥赡养母亲,我赡养父亲,父亲一直由我赡养直至去世,母亲凭什么还要我赡养?就应该由我大哥赡养!”

近日,在保康马桥镇鳌头山村委会巡回审判现场,三个儿子对母亲的诉讼愤愤不平,争吵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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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不容推卸的道德义务,希望你们珍惜亲情,齐心协力妥善处理好赡养问题。”保康法院旅游法庭承办法官在保证双方充分陈述意见的同时,从公民赡养义务、家庭和谐关系等方面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最终,当事人表示接受法律的裁判,将共同照顾母亲,让母亲安度晚年。

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随即立足该案实际,结合《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课,引导群众自觉尊老敬老、孝老爱老。

“希望法庭以后能经常开展普法活动,用这种以案说法的形式帮助我们提高法律意识。”在场旁听庭审的20多名村干部和村民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很接地气,大家都听得懂、记得住、乐意学。”

让巡回法庭深入案件发生地,将法治课堂搬到老百姓家中,既有利于化解矛盾,又让群众自觉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多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做实普法宣传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让法治的种子在乡间落地生根。

此外,襄阳法院人民法庭还积极深入群众开展普法讲座,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

襄城法院檀溪法庭积极开展彩礼新规普法讲座、枣阳法院太平法庭开展各种形式的家事普法活动、高新法院自贸法庭走进辖区企业及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及走访活动……

2023年以来,襄阳法院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活动800余次,开展“法治夜校”、“法治讲堂”等活动500余场次,实现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转变。

文字:丁俐 王硕 图片:以上各法院

编辑:丁俐

审核: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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