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司法局)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举行践行枫桥经验化解行政争议签约揭牌活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洁,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海峰,浦东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爱武,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静出席签约揭牌活动。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礼洁主持活动。浦东新区部分行政机关及街镇参加活动。
黄爱武局长、孙静院长共同签署《践行枫桥经验化解行政争议合作备忘录》。
黄爱武局长、孙静院长共同为浦东新区司法局驻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服务点揭牌。
董海峰副局长对于下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化解服务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程序空转,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打造复调对接格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在案前和案中进行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另一方面要把握好行政复议主渠道,使得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战场。三要进一步畅通府院联动机制。要实现规则衔接,以业务研讨和案例研究等方式,不断完善化解规则;实现程序衔接,积极发挥浦东新区多元调处中心等共享平台作用;实现信息衔接,通过数字化辅助办案工具实现数据共享。
曹洁副院长就深化府院联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等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的重要意义。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行政效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必然要求。二要加强衔接联动,充分发挥服务点的效能作用,打造高质量的示范样本。要不断完善工作流转机制,做好案件登记、移交、回转等工作流程;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向群众解释好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诉讼相应的优势;健全及时依法立案机制,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完善业务研商会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服务点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多元调处机制,做到调处和裁判并重;建立重大项目共商研判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
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在法院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行政争议化解服务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
浦东新区司法局引领创新,在静安区人民法院设立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化解服务点,旨在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建立行政争议先行化解工作机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前提下,合理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或者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便利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浦东新区司法局将秉持深化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充分利用驻法院行政争议化解服务点这一前沿阵地,与静安区人民法院携手并进,强化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助力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行政的智慧与力量。
消 息来源:浦东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处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