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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清,闵行区文史专家。长年研究乡土历史文化,著有《上海闵行文史丛书(第一辑10卷,第二辑11卷)》《人文闵行丛书4卷》和《上海闵行非遗丛书》10多卷。史海钩沉,“今日闵行”与张乃清老师携手推出“乃清叙史”,让我们在一段段闵行史话中,感受江南人文的魅力——

闵行区革命烈士蔡钓徒是个传奇人物,其经历复杂,身份多变,1938年遇害时成为上海滩重要新闻。他是被日伪特务机关谋杀的革命志士,却曾被诬为“汉奸”。历史的真相不容歪曲,烈士的英名不容污蔑,且看如下史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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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独行

蔡钓徒(1904—1938),本名蔡安福,乳名安宝,字履之,陈行镇西街(今属闵行区浦锦街道)人。1919年,就读于上海县立闵行初级师范学校,后入闵行农业专科学校。1923年,先后考入上海私立震旦大学、大同大学。肄业后,在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分校(1932年改称黄渡乡村师范学校)任教。

蔡钓徒喜欢舞文弄墨,思路敏捷,时常给上海滩上的休闲报刊投稿,结识了不少文化人。

1925年春,年仅21岁的蔡钓徒决意到上海城区闯一番事业。他在浙江路九江路口租了住房,创办三日刊小报,因自己属龙而取名《龙报》,自任主编,专请画家张大千题眉。次年,因经营困难,被迫停刊。娶李佩文为妻,两人志同道合,决心携手闯天下。

1928年1月23日,蔡钓徒在南市翁家弄创办《礼拜六》期刊。他个性耿介,敢说敢干,借助休闲阵地,公开揭露社会黑暗和官场腐败。结果,遭到警察当局拘押审查,幸有同乡好友丁仁科(字冠颜)出面保释。1929年初,他遭龙华淞沪司令部逮捕关押,又由丁仁科设法保释,免除劫难。

不久,蔡钓徒进入《新闻夜报》社,在著名报人严独鹤属下做编辑,发表文章常自署“海上钓徒”,因此人们不叫其本名而称其“蔡钓徒”。

1931年,蔡钓徒出任浦东同乡会常务理事及恒社票房总干事,由此得到青帮头子杜月笙的庇护。他擅长交际,娴于应酬,交往甚广,被称作上海滩出名的“文化白相人”。其实,这些仅是他为了闯荡上海滩而借用的“外衣”。

1934年3月,蔡钓徒重起炉灶,在福州路望平街(今山东中路段)东华里南洋广告公司内,租了张办公桌,自行创办《社会晚报》。几经周折,逐渐打开销路。他还几番经商,探寻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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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4月,蔡钓徒所著长篇言情小说《花落瀛洲》由社会书局出版发行。

蔡钓徒热衷为家乡办实事,为建造浦东同乡会大楼四处奔波,广受好评。1936年11月,他主编了《浦东同乡会会所落成纪念特刊》。

1934年浦东同鄕会行奠基礼时,衣西装立杜氏后者为《社会晚报》蔡钓徒。

结识地下党

当时,蔡钓徒居住在法租界蒲柏路赓余里(今太仓路239弄)7号。当初在黄渡相识的盛慕莱(1908—1949,学名盛毓琳,黄渡镇人,电影《51号兵站》中“小老大”的人物原型)请他帮忙找住房,他就介绍了隔壁5号的房子,两人成了邻居。

盛慕莱1934年26岁时担任黄渡镇镇长,实是中共地下党联络员。他的妹夫蔡志伦(1913—1952),又名蔡辉、蔡悲鸿,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新港乡人,也曾就读于黄渡乡村师范(因闹学潮遭开除),1932年,新陆师范毕业后,担任川沙民众教育馆馆长,因开展革命活动被免职,遂去上海从事工人运动,1933年正式加入共产党。1936年,因出版秘密刊物《求生》而被法租界逮捕,判刑一年。此时,蔡志伦刚出狱,需要荫蔽之处。于是,盛慕莱请蔡钓徒帮忙,让蔡志伦借宿在他的住处。

由此,蔡钓徒结识了蔡志伦。两人坦诚交往,结为知己,建立了单线联系。蔡志伦经常借用蔡钓徒的汽车和电话。蔡钓徒受其影响,更明白了人生价值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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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冬,蔡志伦到浦东组建“浦东抗日救国宣传团”,并任团长。

1938年,蔡志伦在苏北担任江南抗日义勇军干部,通过盛慕莱联络,在上海采购物资,秘密运往苏、常、太抗日根据地。受盛慕莱之托,蔡钓徒经常为苏北新四军办事、购物。

办报“三不怕”

1937年上海沦陷后,蔡钓徒不顾日方的压力和流氓张啸林的再三训斥,坚持爱国立场,他亲自负责新闻版面,将里版副刊小品委托姚森和王定元主持。为了深入报道上海各界人士抗日救亡活动,他坚持“三不怕”:一不怕坐牢,二不怕罚金钱,三不怕“吃生活”。《社会晚报》在大量广告的遮掩下,连续报道“谢晋元和八百壮士”退守沪西孤军营坚持抗日的详细情况。许多商家特地将广告送来刊登,以示支持。

12月15日,蔡钓徒又创办《社会晚报晨刊》(12月18日更名为《社会朝报》,一周后更名为《社会晨报》)。印刷厂来不及印刷,就委托《中华日报》代印,每天一早一晚,报纸风靡上海滩,发行量狂增到25000多份。

1938年1月,日本特务机关指使汉奸组织“东亚黄道和平会”头子常玉清胁迫《社会晚报》《社会晨报》停刊。1月25日夜间,《社会晚报》报社遭手榴弹袭击,蔡钓徒还接到威胁电话,但他仍坚持“三不怕”。

于是,日本特务机关向“黄道会”杨家驹发出指令,设法将蔡钓徒带往虹口的新亚饭店。而黄道会骨干秦锡康的骈妇正好居住在蔡钓徒赓余里住处隔壁,其二房东王振祥以及秦锡康本人都与蔡钓徒熟识。经过王振祥的居中牵线,2月3日(农历正月初四)杨家驹以介绍蔡钓徒加入黄道会,设法缓解日方对《社会晚报》的压迫为名,将其骗往北四川路新亚大酒店赴宴。在那里,蔡钓徒惨遭日本特务许斐亲自动手暗杀,时年仅34岁。

2月6日,蔡钓徒的头颅被悬挂在法租界总巡捕房附近萨坡赛路(今淡水路)口的电线杆上,还附有“斩奸状”声称“请看抗日分子结果,各报馆主笔论以上语言,照此对待”,一时舆论大哗。

2月8日,《申报》刊出“中央社上海通电”揭露了事实真相,全文如下:

法租界顷发现一尸身,身首异处,兹悉被害者系《社会晚报》经理(蔡钓徒),头上贴有纸条一纸上有“恐怖派”字样,并谓“余等以断然手段对付死者,望其他中文报纸主笔,知所警惕”。按:《社会晚报》前被日方禁止发行,近该报与日方交涉,企图重行出版。消息传出后,上月27日即有人掷弹于报馆内,并有人由电话警告经理,如继续与日方交涉,则将以最后手段对付,惟该经理显然置之不理,致肇此祸。

1952年,苏南行政公署通过查证,追认蔡钓徒为革命烈士。家人将其安葬在陈行村七组家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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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钓徒遗像

作者:张乃清

编辑:方佳璐

初审:徐培馨(实习)

复审:姚怡莹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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