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申连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亦君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张静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崔延卫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
薛栋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亦君、张静、崔延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宝平同志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民同志延安市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啸同志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不再聘任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韩建林同志为延安农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高延宏同志任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世彬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郭延春同志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史成莉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龙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
赵志立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杨瑞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刘大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郭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以上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民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军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黑文祥同志任延安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白龙龙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峰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主任;
杨海军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副主任。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向明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正县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沈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牛勇斗同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督察专员职务。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学文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丁明同志任延安市公路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延安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峰同志任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博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步顺同志任延安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荣刚同志任延安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江同志任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海东同志任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齐建民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恒同志任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同琦同志任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高战雄同志任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起乾同志任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屈宏胜同志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东、齐建民、同琦、高起乾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数据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贺民同志任延安市数据局副局长。
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发展研究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边步东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卢起立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步东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白龙龙同志任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屈生富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强龙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昭月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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