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媒体评为史上最成功的罪犯,曾在十几个国家累计犯案高达100多起,更是杀害了超过20人以上,可他通过巧妙的设计,却最终只坐了20年的牢,而这还是他自己想要留在监狱,否则当年的印度监狱还真就关不住他,因为他还是一位越狱的高手,曾有过三次从狱中逃脱的战绩。

更重要的是,他在狱中过得还如同帝王一般,他通过多年来积攒的财富,收买了监狱里的所有狱警,令他在狱中可以使用打字机、电视、冰箱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就连女人也能随意出入他的房间。

此人便是法国最具影响力的连环杀人犯,查尔斯·索布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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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索布拉吉

他气质儒雅、形象出众,且极为善于蛊惑人心,曾让很多女性为之痴迷,所以他在犯罪过程中常常事半功倍,更是得到了很多女人的无偿帮助,哪怕这些女人都知道查尔斯是一个罪犯,也都会毫不犹豫的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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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和追随他的女人们

可在他儒雅帅气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一颗魔鬼的内心,查尔斯的一生充满了冒险与阴谋,几乎无时无刻都在犯罪,他可以是骗子、是珠宝大盗、是毒贩,同时也是一位连环杀人犯,而且每一个身份他都是成功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查尔斯·索布拉吉的传奇一生,一探究竟.......

不幸的童年

查尔斯·索布拉吉(Charles Sobhraj),于1944 年 4 月 6 日出生在越南,而当时越南还属于法国的殖民地,所以一出生,他就是一位二等的法国公民!母亲是越南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父亲则是一位印度裁缝,可他们其实并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怀孕也只是激情过后的意外,所以从查尔斯出生那一天起,父母就都感觉他是一个累赘,以至于都对他漠不关心,尤其是父亲,更是不想对查尔斯负一点责任,也从来没有想过迎娶查尔斯的母亲,最终在查尔斯两岁的时候选择了抛弃她们母女,从此不知去向。

好在查尔斯的母亲形象还算不错,不久后就与一位名叫阿方斯·达罗法国军官相恋,并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同时这位军官也愿意收养查尔斯,从此查尔斯便成为了真正的法国公民身份。

可养父却始终不允许查尔斯跟着自己的姓氏,显然他也并非真的愿意接受查尔斯,这么做也只不过是顾及妻子的情面而已,因此查尔斯在这个新家里也依然非常不受待见,特别是在母亲与养父拥有了自己的儿子以后,他就更受冷落了。仿佛一个局外人一般。

而对于一位长期被冷落的孩子而言,他们最想要的无疑就是关注,即使这种关注是负面的也无所谓,所以查尔斯从小就非常叛逆,逃学、打架、欺负同学都是常事。

1949年,由于时局动荡,越南不再是法国的殖民地,查尔斯的养父身为驻扎军的一员,便只能离开了越南,并根据军队的调动,开始在东南亚各国以及欧洲之间来回奔走,搬家成了常态,而这也造就了查尔斯从小就非常熟悉各个国家的风俗民情,为他日后成为国际罪犯奠定了一个基础。

就这样,查尔斯跟随母亲和养父东奔西走的很多年,并在长时间无人管教的情况下,他变得越来越无法无天,十几岁就开始四处拉帮结派,盗窃、打架、抢劫无恶不作,经常是好几个月都不回家,以至于母亲和养父跟他越加疏远,所以在下一次搬家时,他们不等查尔斯回家,就悄无声息的去到了别的城市,让查尔斯自生自灭去了,可此时的查尔斯早已练就了一身的生存本领,哪怕不需要依靠父母,也能很好的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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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的查尔斯

由于查尔斯从小就不受父母待见,除了最基本的温饱根本得不到任何物质享受,所以他8岁左右就已经学会了自给自足,若是看上了什么漂亮的衣服或者美味的食物,他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从别人的手里得到,虽然手段并不光彩,但他确实是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而这也使得他逐渐养成了一个强盗思维。所以在离开父母后,查尔斯越加的变本加厉,经常各个国家的来回游走进行盗窃行为,一个地方风声紧了,就去另一个地方,最终在1963年,也就是他19岁那年,第一次因在巴黎盗窃被捕,并判处了三年的监禁,于巴黎的普瓦西中央监狱服刑,而也正是在这所监狱里,查尔斯认识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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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名叫费利克斯·德斯科涅 (Felix Descogne),是一位标准的富二代,闲暇之余,他会经常去监狱里帮助囚犯写信、提供法律咨询以及进行一些简单的心理辅导,他与查尔斯是在一次偶然中相识,并在此后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虽然二人的身份悬殊,可由于查尔斯很善于交谈,简单地说就是情商很高,所以很快就跟菲利克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出狱以后,菲利克斯让查尔斯跟他住在了一起,不仅亲自给他介绍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还经常带他出席各种活动,令查尔斯也逐渐走进了上流社会的圈子,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学会了如何假扮绅士,如何让自己显得高贵,如何让自己的语言更具说服力。而根据犯罪学家分析,这或许就是他后来犯罪成功率很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查尔斯并不是真正上流社会的人,但他举止儒雅、形象出众,且极为善于交谈,所以他在贵圈中并不显违和,甚至比很多真正的贵族更像贵族,后来更是在一次宴会中,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并逐渐发展成为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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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名叫香塔尔·康帕尼翁 (Chantal Compagnon),是一位漂亮的法国贵族,对查尔斯非常迷恋,所以她明知二人身份不匹配,也全然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要嫁给查尔斯。

按理来说,如今的查尔斯有了体面的工作,还即将迎娶一位美丽富有的妻子,未来的生活可谓一片光明,完全没有必要继续犯罪,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沾染上了赌博,于是缺钱后的他又开始重操旧业。白天他是人人眼中的绅士白领,而到了晚上,他就变成了邪恶的罪犯,四处进行盗窃,最终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1969年的夏天,查尔斯开着偷来的汽车,正式跟香塔尔进行了求婚,可就在这时,警方却突然赶到,以盗窃汽车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被判处入狱8个月,而香塔尔为了不让父母知道真相后拆散他们,便撒谎说查尔斯是去做生意了。

或许是因为查尔斯接触的圈子变了,导致他的思维高度也逐渐有所提升,因此这一次入狱后,查尔斯开始复盘自己的过往,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又会被抓起来,又有什么方式可以快速赚钱的同时,还相对安全呢?

由于这段时间,查尔斯了解到很多所谓上流人士的赚钱方式,所以他发现,很多人赚钱的方式其实并不光彩,甚至是有些缺德,而他们成功的秘诀,归根结底,查尔斯总结出了一个字,就是“骗”。

虽然查尔斯的想法有那么一些偏颇,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并非全无道理,所以出狱以后,他不再盗窃,而是开始行骗,主要的方法就是开空头支票,并在短时间内大赚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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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有了钱以后,香塔尔的父亲也不再阻拦女儿跟查尔斯在一起,于是在不久后,二人就正式举办了结婚典礼,可就在这时,巴黎的警方却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所以查尔斯在意识到危险之后,连夜直接带着妻子离开了巴黎,于1970年年初逃往了印度的孟买,在这里,开始了他的新一轮的犯罪活动。

印度之行

来到印度,查尔斯原本也是准备继续行骗,可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更好的买卖。由于当时的印度经济并不太好,所以很少有欧美制造的高品质车辆流通,导致国内不少富有的人,哪怕是用极高的价格去收购,也仍然是找不到门路,而查尔斯却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他先是去邻国的巴基斯坦或伊朗进行偷车,然后买通过印度的海关警卫,让他无需进口手续也能将车运到印度国内。

紧接着他再亲手将偷来的车当作赃物上交,然后跟拍卖行的人进行串通,重新将车给买回来!这样一来,这辆车就成了合法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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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是以极高的价格,卖给当地的有钱人,从而赚取差价。

可生活刚刚稳定下来,查尔斯就又开始赌博,不仅输光了所有钱,还欠了一屁股的高利贷,于是他为了快速还上这笔钱,他铤而走险,去抢劫了一位珠宝商的家,并当真成功带着一袋珠宝逃了出来。

原本查尔斯的打算是带着珠宝,立即乘坐飞机逃离印度,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次的印度警方反应很快,立即就将机场全面封锁,而查尔斯也是当机立断,当即就将所有珠宝都留在了机场,这才趁机逃走,但警方通过调查,几天后还是找到了查尔斯,将其正式抓捕归案,好在查尔斯并非人赃并获,而且被盗的珠宝也一样不少,所以按照当时的印度律法,查尔斯只被判处了不到2年的监禁,可即便如此查尔斯也仍不满足,因为他根本就一天牢也不想做,于是第一次上演了越狱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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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查尔斯说服了妻子香塔尔帮助自己,然后查尔斯开始假装生病,当狱警将他送往附近的医院后,香塔尔就会按照查尔斯提前告诉她的方法,给守卫进行下药,最后成功逃了出去。

可查尔斯并没有跑多远,就又一次被抓了回来,还连累了妻子也成为犯人,好在香塔尔有一位有钱的父亲,在得知这个事情以后,就立即缴纳保释金,将女儿救了出来,顺便将查尔斯也一起保释了出来。

而在经历了这件事情以后,香塔尔算是彻底对查尔斯死心了,因为她已经彻底意识到,查尔斯是永远也不可能去过平淡的生活,于是带着她与查尔斯的女儿回到了法国,从此再也没有见面,但也一辈子都在挂念着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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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塔尔与女儿合照

至于查尔斯却并没有多少不舍,而是立即重新开始了自己新一轮的犯罪之路。

各国奔走

下一站,查尔斯来到了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继续着他的犯罪之路。当时阿富汗正处于闹饥荒以及政变阶段,所以国内的治安相对混乱,原本查尔斯是想着趁乱找点“商机”,却没曾想,他没有因为犯罪被抓,反而被当成反社会组织成员送进了监狱,可给他按的罪名却是有些奇怪的“不交房租”。

可阿富汗不比其他地方,这里毫无人权,人命也根本不值钱,想要在监狱中活下来,就需要自己付钱来购买食物,如果没钱,下场就只能是饿死狱中,因此在这里衍生出一种专门为囚犯买食物的职业,“跑腿者”,而正是这种生存模式,正好给了查尔斯一个越狱的机会,于是开始了他的第二次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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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的阿富汗监狱

由于阿富汗的监狱根本不在乎犯人的死活,查尔斯想要通过普通的装病根本无法引起狱警的注意,所以他让跑腿者帮自己从外面买了一个注射器以及一份使人昏迷的药物,然后用注射器从自己的体内抽了一管鲜血出来,再将鲜血倒入自己的口中,佯装自己已经吐血,做出一种病入膏肓的错觉,这才让狱警注意到查尔斯,将他送进了医院,最后就是故技重施,给看守下药,最终逃离了混乱的阿富汗。

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查尔斯开始各个国家四处游走作案,卡拉奇、巴基斯坦、罗马、德黑兰、喀布尔、南斯拉夫、保加利亚,达哥本哈根等地都曾留下过他罪犯的足迹,而他身为印度和越南的混血儿,他的形象走到哪里也都不会让人感觉违和。

不过为了避免再次被警方抓到,他从未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而且他总是随身携带超过10本以上的护照,有些是买来的,有些则是偷来的,但无一例外的,没有一本护照上写的是查尔斯的名字,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学会了使用假身份。

后来查尔斯接受采访时还曾吹嘘说,自己那个时候已经掌握了所有的犯罪技巧,只要他不想,没有人可以抓到他,不过他也确实有吹嘘的资本,因为他在这个时期累计作案至少超过了30起,却没有一次被抓到,甚至大多数时候,警方乃至于受害者都没有去怀疑过他,可再聪明的人也害怕猪队友,他不犯错,并不表示他的同伴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