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基层社会治理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
近年来,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依法高效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将实质性解纷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落实好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群众需求”的职能定位,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都匀、法治都匀。
坚持能动履职 抓实“公正与效率”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在法院工作中,如何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都匀市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来作答。
前不久,都匀市人民法院沙包堡人民法庭接到陈某等群众求助,想追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陈某等18人在尚某处从事劳务工作,工期结束后,尚有部分劳动报酬未结清,陈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庭。
经查,尚某共欠陈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10万余元。
陈某等人由于法律知识匮乏、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等原因,诉讼材料存在问题较多。
沙包堡人民法庭主动帮忙联系到法律援助部门,函请相关部门为陈某等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诉讼代理人。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其劳动报酬及时得到兑现,法庭征求了陈某等18人意见后,采取了“示范性诉讼+群体性调解”的办法解决该系列纠纷。
沙包堡人民法庭先选取其中一件案件立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沟通交流,从事实出发,通过情、理、法等方面反复劝导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庭审当日将该案调解成功。
法官趁热打铁,就其余17人的劳动报酬问题与被告进行沟通,考虑到尚某经济状况等现实因素,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并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做了司法确认。
至此,陈某等18人的劳动报酬案件顺利了结。
该案不仅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更是取得“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部分当事人感慨道:“我甚至都没有去过法院一次,法院就把事情办妥了。”
据了解,都匀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坚持矛盾纠纷化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与该市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庭所在辖区的各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构建了诉调对接机制;以法庭为支点,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有序介入基层治理。
2023年以来,全院共委派诉前调解1769件,委派调解率达65%以上,调解成功率53.3%。
加强协调联动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
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里,设置了一间专门的调解工作室,邀请匀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
2023年12月21日,孟某找好友杨某借款2万元用于偿还建房款,杨某当场以现金方式将借款2万元交予孟某。借款期限届满后,孟某一直未归还借款,杨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孟某诉至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
了解该案情系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争议焦点明确,涉及的矛盾较小,法庭随即委托匀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023年12月2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孟某自愿于2024年1月10日前给付原告杨某借款,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匀东人民法庭开通绿色通道,审查后当天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本次纠纷在匀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得到成功化解,双方消除误解,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2023年,匀东人民法庭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600余件,成功化解纠纷300余件,形成司法确认170余件。
匀东人民法庭运用高效率的人民调解平台,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庭就案件纠纷的化解进行无缝对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极大地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
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都匀市人民法院强化诉前调解的实践应用,重点引导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支付令”等调解形式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确保调解活动的严肃性。依托智慧法庭建设成果,将法庭智能设备、远程设备、场所、人员与基层调解组织实现共享,为街道(乡镇)、村(居)委、调解组织解纷提供智能支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充实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队伍力量,定期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的人力资源保障。全市在辖区街道(乡镇)、村(居)委设立了8个法官工作站(点),以背包法庭、流动法庭等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满足较为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寻求,坚持以案说法,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社会矛盾风险排查。深化无诉讼村(社区)创建工作,配合当地政府着力推广无诉讼村(社区)创建经验,参与辖区村(居)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将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落实到基层治理中,进一步加强基层防范化解纠纷力量。各法庭通过对辖区矛盾纠纷和排查,选取批量性、群体性纠纷的一件或几件先行审理进行示范性裁判,按照“示范性案件+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示范性裁判,使更多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为案件源头治理立好“风向标”。
打造品牌特色立足实际为民解忧
走访调查情况、巡回审判奔波、化解矛盾纷争、在乡村集市上散发传单开展法治宣传,到田间地头召集群众释法说理……对沙包堡人民法庭庭长桂诗扬来说,这些都是他日常的工作。
“我们工作在一线,经手的任何一件事都不能马虎,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法治宣传。群众事,无小事,只有把这桩桩件件小事情解决好了,工作才算干完。”桂诗扬说。
近日,桂诗扬受理了贵州某建筑公司诉都匀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多个班组的数十位农民工工资、十余家供应商的货款、设备款,案涉工程款达220万元。
若不能及时处理,恐将引发更多诉讼。这是桂诗扬担忧的事情。
不仅要快还得要让众人满意,案件受理后第4天,桂诗扬在案涉工地对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并邀请了人民调解员参与,案涉工程的农民工代表、供货商企业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参与了旁听。
庭审现场,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桂诗扬充分结合情理及法理,站在充分维护企业信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悉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通过延长还款期限,为两家企业恢复生产、回笼资金提供宝贵的时间。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仅4天。
“作为城区法庭,我们探索全面服务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开设‘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对企业回款困难、影响经营的案件,及时了解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保障企业顺利经营发展。”桂诗扬说。
“我们不仅是处理一次家庭矛盾,当事人回去之后,还会产生类似或者其他的纠纷,所以我们标本兼治,不仅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责任和后果,还要培养他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是平浪人民法庭庭长陈鲁茜处理多起家事纠纷后的心得。
近年来,平浪人民法庭作为婚姻家庭纠纷为主的乡村法庭,打造家事审判法庭。结合辖区内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等家事案件占比70%以上的地域特点,在案件审理裁判及调解过程中,以审判调解为基础,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传统文化,从源头化解矛盾,根源上解决家事纠纷,推进明德法庭文化建设。
“感谢法官,给我们节省了四五万元的诉讼费,而且原告还同意我们分期履行,算是给我们缓了一口气。”当事人向匀东人民法庭庭长王尧欢致谢。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因开发需要,将工程交由某建设公司施工,该建设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完工后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未付清,原告多次追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1000万余元。
王尧欢查看卷宗后,发现案涉纠纷事实争议不大,但案涉金额较大,进入诉讼可能对被告房地产公司的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纠纷委托至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并参与现场指导。经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现场达成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一起上千万元的涉企纠纷画上句号。
“匀东人民法庭辖区的企业较多,为此我们创设了服务企业的‘收集、分析、解答、提升’订单工作法。”王尧欢介绍,通过开设法律咨询窗口、上门走访、调研座谈及其他部门推送等渠道收集问题,针对问题分析矛盾形成原因,询问相关部门意见,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后一一进行“订单式”解答,并帮助辖区党委政府制定纠纷预防和纠纷化解方案,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来源:贵州日报
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