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大部分日军军官被处以绞刑或监禁,为何德国军官没什么事
落叶玫瑰
2024-09-28 14:25·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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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45年8月,随着日本天皇颁布投降诏书,这也就意味着二战的正式结束,而在此之后,关于对战争罪行的清算,也就此展开。
在德国的纽伦堡和日本东京,两个国际军事法庭成立,其主要负责对德日战犯进行审判,法庭根据一下的四项罪名定罪:
1.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
2.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
3.战争罪
4.违反人道罪
然而最终审判结果,并不尽相同,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裁决,日本被作为甲级战犯现已逮捕的一共有118人,在最初接受审判的28人当中,又有两人病死,一人精神错乱,7人被判处绞刑,其中大部分都是国人所熟悉的名字,包括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和武藤章。
除此之外,中国也在保定、东北、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处理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到1947年受理战犯案件2435起,判处了110名战犯死刑,包括了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军官谷寿夫和向井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