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李盛盛 费聿凡)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汽车贷款名义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并牵出一条涉及全国17个省份,涉案金额高达3100余万元的诈骗犯罪线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汽车金融领域的营商环境。

2022年7月,张某明因债务问题急需用钱,通过网上搜索信息加入了一个贷款微信群,群里成员万某声称可以快速办理贷款并套现。在与对方交流沟通后,张某明认为万某“靠谱”,之后双方达成协议,由万某等人负责出资和联络,以张某明的名义贷款购买汽车。

然而,在新车到手后,万某并没有将汽车留用或给张某明使用,而是在按期支付三四个月的分期款项后,将车辆作为二手车卖出,并停止支付后续的贷款分期款项,造成还款逾期。在一番操作结束后,张某明从万某等人手中获得20余万元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结算。

2023年2月7日,发现还款严重逾期问题的济南市长清区某汽车销售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购车人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线索。接到报案后,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并很快将张某明抓获归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更多的线索,发现张某明伙同万某等人还涉嫌在省内青岛、潍坊、威海等地的多家汽车销售公司实施贷款诈骗行为,涉案金额68万余元。由于万某等人警惕性高,隐蔽性强,且都是通过微信群“招揽生意”,临时结伙作案,一直到2023年7月份,办案民警才将万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

五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据嫌疑人交代,万某等人在网上以微信群的形式,长期与部分从事贷款诈骗的人员保持联系,对外声称可以快速办理贷款,与张某明等急需用钱的“客户”商定通过购车办理贷款实施诈骗。一般情况下,车辆首付款及相关所有费用由团伙成员出资,按照贷款额或卖车余款的30%-45%返还购车人资金,其余的赃款则为万某等人占有。购车人在汽车销售公司正常办理贷款手续后,谎称需要在外地挂牌,骗取工作人员的信任,将车辆手续拿到手后,到外地办理新车登记上牌手续,之后将车辆卖掉分赃获利。

目前,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依法审理并做出判决。

在成功破获张某明和万某等人贷款诈骗案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通过深入发掘其他涉案线索,确定了辐射17个省份近50个地市的贷款诈骗犯罪线索,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下,已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相关案件仍在持续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汽车销售企业在购车人办理贷款抵押事项时,应认真核对有关事项,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工作漏洞,加强和相关金融单位的信息互通,发现恶意逾期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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