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陶某、陈某春、陈某、杨某四人

趁夜深来到新店镇照珠发电站附近河里

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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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陶某提供的电鱼工具

几人的行为被附近村民发现并举报

新店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陈某春

查获渔获物、作案工具若干

趁黑逃跑的陈某、杨某于次日全部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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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

四人用2个电瓶、2个逆变器、

2套电鱼器等禁用工具

属十年禁捕范围之内的照珠河流域

非法捕捞

乌鳢2条 鲤鱼3条 鲫鱼3条

黄尾鲴50条 餐条鱼49条

经农业农村局认定

造成渔业资源损失为1126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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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四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营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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