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陶某、陈某春、陈某、杨某四人
趁夜深来到新店镇照珠发电站附近河里
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陈某和陶某提供的电鱼工具
几人的行为被附近村民发现并举报
新店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陈某春
查获渔获物、作案工具若干
趁黑逃跑的陈某、杨某于次日全部到案
经查明
四人用2个电瓶、2个逆变器、
2套电鱼器等禁用工具
在属十年禁捕范围之内的照珠河流域
非法捕捞
乌鳢2条 鲤鱼3条 鲫鱼3条
黄尾鲴50条 餐条鱼49条
经农业农村局认定
造成渔业资源损失为11269.5元
目前
四名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营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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