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责任

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 系统化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以有力司法服务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为打造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挥外脑作用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赋能解难题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打造“北疆枫桥”包铁模式,挂牌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建成环境资源专家库、专家调解室,聘任22名环境资源各领域专家为专家库成员,形成法官与专家专业领域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格局,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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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百灵是留鸟,主要以草籽和蝗虫等害虫为食,在包头的草原上比较常见,对草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前不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苏亮在法院组织的案件审前专家意见征求会上说道,这是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除了介绍蒙古百灵的详细情况,苏亮还与法官就过度狩猎、黑市交易等行为进行了研究讨论。

通过引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不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今年以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共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前、诉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意见征求会12次,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9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7人次。

组建专业团队

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作用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选优配强审判人员,增强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破解环境资源保护实践难题的能力。同时注重培养人才,发挥老法官“传、帮、带”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学习专业知识,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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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时,考虑该案审判的教育意义大于惩戒意义,是健全“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有力探索。庭后,包头铁路运输法院联合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与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共同前往红格尔苏木,向当地群众发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普法宣传单,讲解关于盗挖野生植物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破坏—判罚—修复—教育”的完整闭环。

开出解题“良方”

司法建议助力做好环保“大文章”

“感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对林草工作的重视和宝贵意见,我局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检测机制……”巴彦淖尔市林草局在司法建议回函中写道。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注重从司法实践出发,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分析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所受理案件透视出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推动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分别向辖区四盟市林草局发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司法建议》,共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该份司法建议书中,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围绕加强联动协调、建立长效协同护航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在发出后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积极回复。

来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