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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培养垃圾分类文明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9月27日,我院积极组织志愿者在城市之窗公园、天香公园、新天地公园等公众场所开展以“美化环境迎国庆 垃圾分类我先行”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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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志愿者们身着红马甲,手持精心准备的宣传单,穿梭在公园的各个角落,耐心向居民们讲解各种垃圾的分类标准,普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分类的基本知识,强调分类投放对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作用。通过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有效增强了大家的参与感,激发了群众的环保热情,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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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普及了绿色生活方式,让居民在祥和的节日氛围中了解到了垃圾分类的意义,对日常垃圾的分属种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掌握了垃圾分类的方法,增强了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了广大居民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宣传者和践行者,共同打造美丽菏泽的积极性。

文稿:机关党委

编辑:黄帅廷

初审:贾振超

复核:吴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