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当事人殷某某是山东省枣庄市人,与栾川冷水籍女子李某在2020年南方打工时相识相恋,交往过程中两人感情升温,便约定了结婚事宜,双方家长两次见面谈婚论嫁,殷某某也向李某家属支付了8.8万元彩礼,并购买了四金价值2.6万余元,改口费、见面礼合计8000元;近两年由于双方是异地恋,距离较远,时常产生矛盾,女方不愿再与男方续百年之好,双方因之前支付的相关费用退还问题产生纠纷。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平安幸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和前提,为了促进辖区居民幸福和谐稳定生活,栾川县耕莘街道综治中心结合司法所不断完善家庭矛盾调解机制三步法(即第一步“背对背”调解,讲理疏心达认同;第二步“面对面”调解,当事双方协商成;第三步“心连心”回访,事心双解促和谐),积极调处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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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调解,讲理疏心达认同

为彻底化解双方纠纷,让两人打开心结,好聚好散,栾川县耕莘街道调委会受理案件后,按照“错峰出行”的原则,约好调解时间和地点,殷某某一家人先行到达后,调解员先给殷某某及其家人倒上茶水,在等待李某的间隙,调解员看殷某某的情绪也没有刚开始那么激动了,就先开始对殷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工作。据殷某某说他们俩自2022年订婚之后就经常发生矛盾,2024年2月份左右,李某提出分手,殷某某看两人感情已无法挽回,就同意结束婚约,但提出要李某退还两人当时订婚的礼金、四金以及其他费用,双方意见不一致,问题一直被搁置。听了殷某某的叙述,调解员开始询问殷某某的诉求,其要求对方退还88000元彩礼还有四金等费用34000元,房产是殷某某自行购买,与李某没有关系。而后李某和其家人赶到调委会办公室,情绪也是异常激动;一来就质问殷某某一家人跑到李某上班的地方去闹并当街谩骂李某,双方开始互吵起来,工作人员看双方已经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解决问题,随即通过“背靠背”调解法将调解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带着殷某某家人在旁边办公室进行调解,另一组继续对李某及其家人进行疏导调解。

在安抚好李某及其家人的情绪后,调解员开始依据《民法典》对李某进行耐心解释,你们双方虽然已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在调解员的耐心解释劝说后,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不再坚持自己的想法。

另一组调解员对殷某某也打起了“感情牌”,俩人毕竟相识一场,李某也把最好的青春给了你,虽然有缘无份,但毕竟俩人也有美好的曾经,调解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使殷某某的态度有所好转,同意做出让步。

“面对面”调解,当事双方协商成

看到调解出现转机,调解员趁热打铁,将双方都叫到一起,及时将“背对背”调解转为“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员将“法、理、情”贯穿其中,对殷某某需要李某退还的金额进行不断商议,并且不失时机的“打圆场”,最终在双方情绪稳定,气氛缓和的情况下,将退还金额定为88000元彩礼及四金(金项链、金手镯、金耳钉、金戒指)现场退还,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对街道调解团队的尽心服务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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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连心”回访,事心双解促和谐

为使案件案情彻底解决,不留后顾之忧,当事人双方不会出现反悔、或“民转刑”案件,在调解好的基础上,有工作人员“一对一”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走访入户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从情感和沟通上耐心的倾听和解决。案件中殷某某家在外地,通过电话走访的形式了解到虽然调解成功,对方也退了彩礼,但在一起的几年自己花了好多钱,心理很不舒服,听到他的埋怨后,工作人员从情感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连续四天的电话走访,使殷某某彻底放下心中的芥蒂,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

近年来,栾川县耕莘街道通过“换位思考”、“情绪发泄”、“以案说法”、“析事论德”等调解方法,依照法律法规,倾听释惑,解答疑难,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排查发现家庭婚恋纠纷38起,已全部妥善调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帮助其重新建立平稳的生活秩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陈喜民 徐英敏 郭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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