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龚丰硕 通讯员 李满/文图

碧空如洗映秋阳,书声琅琅绕回廊,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26日,郑州市第五初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集团)五中校区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法护少年成长”的教育主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刘香环律师为同学们讲授,新郑路社区书记李书真、社区工作人员代表、郑州市第五初级中学学生发展处主任郭勇以及学生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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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座活动中,刘律师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讲解法治安全知识以及校园安全知识,他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同学们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提升自身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学生心中生根发芽,系好青少年的第一颗“法治扣子”。

当下,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刘律师为学生们讲述了欺凌行为的要素类别,提醒大家一旦学生之间存在主观故意、实施了欺凌行为、造成了伤害后果,就构成了校园欺凌。刘律师结合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特点,让学生们在震撼中反思、在警醒中成长。他还提醒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并就如何远离校园欺凌、更好地保护自己为同学们“支招”。她的讲解如同一股清泉,滋润了学生的心田,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做守法好少年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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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郭勇主任明确指出,校园欺凌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殿堂,每一名同学都应该成为文明校园的建设者和守护者。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明白了法律是保护自己最坚实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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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心悬日月,千秋白发照风尘”,郑州市第五初级中学的这次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虽已落下帷幕,但留给师生们的却是无尽的思考与启迪。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依法治校、以德立人”的教育理念,不断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