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9月19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称:在靠近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波罗江附近的露天场地,有人进行车辆清洗,且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流入了雨水口。
接到举报后,满江街道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该区域确实存在清洗车辆导致污水流入雨水口的现象。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对该露天场地进行了清理和整治,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下一步,满江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洱海周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力度。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洱海流域环境基础设施,按规定处置生产生活垃圾、废弃物和污水。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农业废弃物、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的资源化利用。
案例二
9月11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称:有人在生态廊道违法搭棚、摆摊、设点经营。
接到举报后,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迅速赶往现场,对违规经营商家进行了相应处罚。后续,执法队将加大对相关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避免此类情况继续发生。
案例三
9月22日,有群众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举报称:红山庙路口至双廊北口,开设了很多移动咖啡车,占用车道和人行道,同时还存在乱丢垃圾、污染洱海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双廊镇综合联动执法队迅速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及时对占用人行道的车辆进行处置。同时,安排保洁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清扫和清理。下一步,执法队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以不断规范辖区内的经营秩序。
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在此提醒,摆摊设点应当进入市场或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切勿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此外,《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禁止擅自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搭棚、摆摊、设点经营。
洱海保护需要人人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关注身边环境,积极参与到洱海保护中来。每一个微小的举动,都会汇聚成强大的力量,推动洱海可持续发展。当你在洱海边看到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时,请不要犹豫,勇敢地站出来制止,同时,还可以用手机记录下来,通过“洱海卫士”小程序上报,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来源:智慧洱海
编辑:陈琳玲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文明城市建设我知道
问: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您在外就餐时是否能看到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提示语和宣传广告?
大理市广泛开展“光盘行动”“空瓶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从规范公务活动、倡导单位食堂节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鼓励餐饮单位积极推行“半份、小份”服务方式等形成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市民传承节俭美德,养成健康、文明、绿色的饮食生活方式,用“小餐桌”带动“大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