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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政府关于《关于加强社区治理规范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的报告,这是区人大首次听取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报告。

这一举措,彰显了区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法定职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为,更为社区治理现代化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注入了强劲动力。

协商同心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近年来,奉贤区物业行业监管难度加大,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和约束机制,导致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物业矛盾纠纷增多等问题,成为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薄弱环节。因此,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已成为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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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将物业管理议题作为首次听取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的议题,旨在推动物业管理领域的深化改革与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辖区居民群众日益多层次、多样化的美好居住生活需求。

据悉,早在今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便与区政府办公室多次就拟提交至区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区政府重大决策议题计划开展沟通协商,最终就听取物业管理相关议题达成共识。计划确定后,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第一时间与区房管局进行深入协商,针对《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合法性以及如何更好回应群众呼声进行研讨。“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既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城市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如是说。

深入调研 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老伯伯,你觉得你们小区物业怎么样?收费合理么?”在南桥镇解放小区等居民区内,区人大代表们正在行动,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实地视察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一线物业工作者及社区居民针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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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过程中,代表们发现居民对物业服务价格透明、合理的问题高度关注。解放社区党委书记朱瑛表示,“现在很多的居民都对物业收费存在疑问,他们往往认为收取的物业费与提供的服务不对称”。除此之外,“硬件基础设施薄弱,维修基金普遍不足”“物业费收缴困难,物业企业资金难以平衡”等物业管理中的难点痛点,代表们都一一收集反映,进一步确保《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面对群众期盼,区房管局认真研究,推出一系列方案举措。譬如针对群众呼声较高的“物业服务与物业价格不相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行“质价相符”的价格调整机制,更好保障居民权益。同时,在学习其他地区物业管理成功经验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还撰写了关于“探索大物业统管模式,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调研专报,为《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探索实践 助力民主法治建设

听取《实施意见》相关情况报告对加强和规范全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推动着区人大听取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报告的机制更加完善。

会上,部分常委会委员指出,《实施意见》既要明确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又要注重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促使其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同时,要建立健全机制,保障《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真正实现小区治理、物业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

区房管局表示,将充分消化吸收今天的讨论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再修改、再打磨、再完善,并及时将修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

时光流转,步履不停。奉贤区人大常委会的这一举措,不仅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我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注入了新的活力,充分彰显了人大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记者:陆婷婷

通讯员:赵跃越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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