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慧丽

近日,孟州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供货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专业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圆满解决了这场长达两年多的纠纷。

案情回顾:该案涉及孟州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山西某有限公司之间的供货合同争议。由于货款支付问题,双方产生了长时间的纠纷。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孟州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至孟州法院。孟州法院在接到诉讼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评估,并认为该案适合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于是,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了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调解员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了解了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诉求。面对山西某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调解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并耐心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调解的优势。

调解员努力将“法、理、情”相结合,在调解员的耐心讲解和引导下,山西某有限公司法务的态度逐渐缓和。经过两天的商量后,山西某有限公司最终决定,在孟州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补充完善供货合同后,将全额支付货款。

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回访中,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调解员的耐心和专业表示感谢。这场长达两年多的货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示了人民调解在解决涉企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调解员准确把握案情,有理有据地划分责任,并通过耐心引导、讲法讲情的方式降低双方的对立情绪。在调解僵持阶段,调解员刚柔并济、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最终打破了调解僵局,获得了双方的认可和信任。

诉前调解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继续高效运用诉前调解,让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案结事了。

编审: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