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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和南京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为防止货运车辆载运超高货物误闯禁行路段,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桥梁隧道设施损坏,将在南京长江大桥、定淮门长江隧道、燕子矶长江隧道、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含夹江隧道)等通道入口及连接道路设置34处限高设施。限高设施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

关于在部分过江桥梁隧道、城市隧道设置管控设施的通告

为防止货运车辆载运超高货物误闯禁行路段,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桥梁隧道设施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相关要求,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南京长江大桥、燕子矶长江隧道等通道入口及连接道路设置限高设施,其中南京长江大桥、燕子矶长江隧道、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含夹江隧道)限制高度4.2米,定准门隧道因自身结构限制高度3.8米。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提前择道,自觉遵守,不符合现有通行政策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按指定线路通行。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南京重要通道管控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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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车辆行驶对于车辆行人的安全都构成隐患,也易造成桥梁隧道设施损坏,破坏城市路网通行效率,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相关要求,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定淮门隧道因自身结构限制高度3.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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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设施启用后,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提前择道,自觉遵守,不符合现有通行政策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按指定线路通行。

来源 | 南京发布

编辑 | 徐雅莹

发布 | 徐雅莹、郑晓阳

审核 |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