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短视频的兴起,有些人为了博关注、博眼球,故意编造故事、摆拍,用虚假内容制造噱头、借势营销。与此同时,各种网络谣言也是屡禁不止。但是,“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近日,青州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某平台发布多人马路打架视频,因视频内容不详导致网民误解,引发关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核实,打架事件发生地并非本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民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实视频信息。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既不是“法律盲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需要在法律规制范围内,造谣并非“零成本”。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社会,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谨言慎行,对自己的言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