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培育新质生产力,202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培育1-2个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通用机场数量达到33个、标准化临时起降场(点)数量达到100个;建成2个以上低空飞行综合服务站,打造10个左右低空经济典型应用场景;引育3-5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和30家研发制造企业,培育1个低空经济发展圈;建设2个示范区,打造3个集聚区。

方案确定八项重点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加快低空空域改革。结合低空空域需求,分类划设低空适飞空域。

统筹共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具备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通用机场、起降场(点),培育低空飞行器适航试飞基地。

构建协同保障网络。打造自治区低空经济数据底座,搭建低空航路航线立体交通网络,建设自治区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

开发开放应用场景。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低空智能飞行器在国土、气象、环保、应急、边防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发展低空制造产业。引进一批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发展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航空材料等低空制造业。

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应用,孵化验证创新成果、产品和技术。

加快产业集聚示范。培育呼包鄂低空经济发展圈,打造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低空经济示范区,建设赤通锡低空应用和乌阿海满低空旅游集聚区。

培育低空经济服务业。开展应用场景实测和市场验证,支持低空经济大数据以及相关应用产业发展,培育飞行培训、维修保障、飞行器托管和租赁等低空经济服务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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