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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社区院落里,铁栏杆上挂着一枚鲜红的国徽,三张仅有半人高的小桌子,一台简单的笔记本电脑……就是一个简单又不失庄严的庭审现场。

近日,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新城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这是一起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高某之间的物业费用纠纷。根据承办法官之前了解到的情况,被告高某认为其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曾与物业公司约定,自己无需缴纳物业费,因此自己在4年未缴纳物业费并无不妥。原告催缴无果,遂诉至开鲁县法院。

考虑到此类物业纠纷在社区中较为常见,且近些年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社区,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引导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约,促进小区业主法治意识和物业管理水平“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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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并未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各项程序有序进行,小区居民及物业工作人员自发参与旁听,沉浸式感受司法的权威和公正。

庭审结束后,居民就物业服务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各类问题向法官进行咨询。法官从物业纠纷常见案件类型、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如何妥善处理纠纷等内容入手,结合一件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堂,并耐心回答了居民们提出的各类咨询问题。巡回审判结束后几天,承办法官接到了被告打来的电话,他表示,“最近几天,我总能听到街坊四邻在讨论前几天家门口的庭审现场,回家之后我就一直在反思自己,作为业委会委员,更应该起带头作用,主动缴纳物业费。”经过与承办法官的沟通,最终被告主动支付了物业费,原告撤回起诉。

此次庭审进社区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传递。它让社区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教育,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同时,也为法院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提供了有益尝试。

来源:开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