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五尧乡南沟头村安置区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公告发布日期:2024-09-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五尧乡南沟头村安置区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忻高铁征迁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雄忻高铁五尧乡南沟头村安置区项目项目管理服务。2.1.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南沟头村,四至范围:北至粮库路,南至雄忻高铁环保线,西至南沟头村空地,东至八队责任田。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23998.20 平方米(约36亩),总建筑面积21913.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4幢7层住宅楼(含地下储藏室及设备房)、配套附属设施、相应的绿化、室外配套及小区外通行便道等。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配合完成政府部门结算(或决算)审计止。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变更签证、索赔管理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对影响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协助招标人对项目各参加单位的管理、协调及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协助工程档案、会议资料整理、建档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专家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期间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