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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司法救助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检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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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一场交通事故导致唐某右眼失明、左臂缺失,法院判决肇事方戴某赔偿唐某各项经济损失45万余元。近期,唐某又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9月24日,唐某向三台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包案办理+带案下访

主动倾听诉求

受理该信访事项后,三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波对该案包案办理,并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向法院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入户走访、当面听取唐某诉求等方式全面核查案件基本情况。经核实,截至目前唐某仅实现债权3万余元,赔偿款未执行到位是因为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

可感可触!

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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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唐某的身体状况,三台县检察院上门开展简易公开听证。2名听证员受邀参与,村两委、村民代表到场旁听。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申请监督的事项进行释法说理,并阐述了本案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依据。听证员进行了充分评议,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唐某当场表示“检察院为了我的事跑了好几趟,我对检察院的处理很满意。”

发放司法救助金

解了难,暖了心!

在办案过程中,考虑到唐某家庭经济状况,又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三台县检察院为唐某开启了“快速救助绿色通道”,于9月26日向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鼓励他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司法救助金发放后,为保证司法救助金的有效使用,三台县检察院与唐某、村委会共同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协议》,由村委会对司法救助金进行管理,检察院进行后续监督。村委会表示,三台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解决了人民群众“来不及”“等不及”的燃眉之急,传递了检察温度,充分的展现了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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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检察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严格按照“应救尽救、救贫救急”原则,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温度。

供稿 | 综合业务部

编辑 |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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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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