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大家都知道
驾校是学习驾驶技能的地方
教练是学员的老师
理应给学员做出表率
然而近日
赣县一教练是知法犯法
喝了酒还开车上路
亲手砸掉了自己的“饭碗”
9月13日晚
赣县区光彩大道路段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巡逻一中队民警
查处一男子张某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
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77mg/100ml
张某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进一步血液鉴定
血液内乙醇含量为74mg/100ml
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核查
张某是赣县区某驾校的教练
且驾驶的车辆
是驾校用于教学的教练车
为营运车辆
据张某描述
自己当教练已经有8年了
当晚是出门去买东西
“我就是有侥幸心理”
张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民警已将驾驶人张某及所属驾校信息抄送至行业主管部门。
作为传授学员驾驶技能的教练
本应以身作则
比其他人更注重遵守交通法规
却因一时的侥幸
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酒后驾车
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教练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驾校和教练员:
驾培机构应进一步增强驾校教练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教练员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交通行为习惯。把杜绝酒驾纳入驾校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驾校教练员是安全驾驶的引路人,除了教授驾驶技术,还应使学员们在学驾之初树立遵规守法的交通理念,在驾车上路时,自行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切勿一时侥幸成为“反面教材”。
酒后驾车
危害有多大、成本就有多高
各位驾驶人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赣县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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